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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
但是,為了保證自己今後的利益,汪萩對轉會之後的第一份合同,還是有兩點要求的。
其一,不籤長約!第一份合同,最長只能籤三年,最後是一年,乃至半年;其二,要保留全部的肖像權!
汪萩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只要給自己機會,他就能在球場上用實實在在的表現,證明自己的能力!
有多大能力,就應該拿多少薪水!
汪萩不是一個物質的人,對錢看的不是很重,但是對自己應得的權益,能多一點,自然還是多一點的好。
登陸歐洲的第一年,汪萩可以對薪資不作任何要求,拿多少都無所謂,但是當自己證明過自己的能力之後,要求薪水符合自己的表現,也是理所應當的。
有鑑於籤長約之後再要求加薪的諸多難處,汪萩還是寧願選擇先簽一份短期合約,這樣能夠更好地保障雙方的權益!
汪萩不會說,選擇籤短約,就是為了保障自己,能夠獲取最大的利益,這樣就顯得有點自信過頭了,傳出去之後,也有失中國的傳統美德——謙虛、視金錢如糞土。
汪萩給出的說法是,這樣能夠更好地保障對方的權益,籤短約、付底薪,這樣自己要是表現不好的話,對方也可以儘快甩開自己這個包袱,不至於砸手裡,賠大本兒!
再說肖像權。
前面就曾提及過,一名有影響力的職業運動員,尤其是背靠中國這麼大一個新興市場的職業運動員,總收入中,佔比最大的,不是年薪,而是商業代言的收入。
而想要把商業代言收入全部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不再被俱樂部剝一層皮,最關鍵的地方,就是肖像權!
第159章 短期租借
貝克漢姆曾經就為了肖像權的問題,和皇家馬德里鬧了不愉快,在合約結束之後,沒再續約,憤而轉投美國大聯盟。
為了避免出現貝克漢姆那樣的情況,汪萩決定還是先小人後君子,一開始就把肖像權的問題搞定,不留遺患。
在汪萩提出的這兩點要求上,里昂隊給出的反饋,比曼聯隊要積極一些,同意第一份合約,只籤三年,但是在肖像權上,堅持要求球隊和球員各佔50%。
曼聯隊給出的反饋是,第一份合約只籤三年沒有問題,但是肖像權,卻要全部歸球隊擁有。
汪萩對這兩個反饋都沒有接受。
談判進入到拉鋸戰。
眼看著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談判一直沒有結果,汪萩開始請河南建業隊幫著接觸其他球隊,並且提出另外一種合作的方式。
歐洲的球隊引入外援,尤其是非歐外援,最擔心的一點,就是球員引入之後,能不能儘快、順利地融入到球隊的戰術體系當中。
汪萩在中超聯賽、在亞洲的賽場上,表現得再出色,到了歐洲賽場,一旦出現水土不服,那引入他的球隊可就抓瞎了。
有鑑於此,汪萩決定,不再談正式轉會,轉而談租借!
要是正式轉會的話,轉會費加上合約年薪,需要一筆不菲的投入,就算只給汪萩一百萬歐元的年薪,籤三年,再加上轉會費,也要上千萬歐元呢,萬一汪萩是水貨,這筆錢不就仍水裡了?
正式轉會的投入太大,太沒有保障,租借就顯得合理得多了。
租借嘛,雖然也需要支付租借費,但是這筆費用和轉會費相比,就不值一提了,甚至對來自“足球荒漠”亞洲的球員來說,寧願不要租借費,也想要藉此登陸歐洲賽場!
再有一點,租借,在薪資方面,也是可以商量的,甚至可以要求球員的擁有者幫助分擔球員的薪水!
租借的合作方式提出來之後,很快得到了曼聯和里昂方面的熱情回應,他們都對這個方式更敢興趣。
最終,幾經衡量,雖然里昂隊給出的條件更加豐厚,但是汪萩還是選擇加盟了曼聯隊。
曼聯在國際足球圈裡的聲望,要比里昂對佔便宜太多了,汪萩剛接觸足球那幾年,曼聯隊的戰績還正如日中天,剛剛獲得隊史上第三座歐冠聯賽冠軍獎盃,隊中還培養出了C羅那樣的國際頂尖巨星,C羅從曼聯轉投皇馬,轉會費創造了有史以來的最高紀錄,達到了九千四百萬歐元!
這個紀錄,至今仍然沒有人能夠打破。
曼聯也是在中國影響最大的幾支球隊之一,這幾年的聲勢雖然被皇家馬德里和巴塞羅那越拉越遠,甚至有被拜仁慕尼黑、切爾西、曼城迎頭趕上的趨勢,但是,他們還是在中國支持者最多的球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