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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吹散,偶爾掠過身旁的山嵐平添些許寒意,在這時候,即使眼前出現“仲夏夜之夢”的精靈,大概也不令人奇怪。
陽格深深吸氣,感覺山間馨香自然的氣息充塞胸間,將胸膛內的烏煙瘴氣全數撥出,換上新鮮清甜的空氣。
“空氣真好!”陽格滿足的嘆息,“你也深呼吸看看。”
翩飛冷冷瞪陽格一眼,然後繼續靜靜的往前走。
“來都來了,幹嘛這麼悶悶不樂?”
樂得起來才怪!又不是每個人都像他一樣瘋癲!不理他。
“不過,說真的,我很納悶你怎麼也跟來了?”
還不是為了陪他大爺在夤夜時分,漫步在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山間小徑,順便夜觀星象,高談世界局勢!
“不都告訴你要乖乖的,別輕舉妄動嗎?”陽格絲毫不介意翩飛的冷淡,仍自說白話,“結果呢?你就是不聽話,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你不也告訴我『沒事』,結果呢?還不是被人擄來丟棄在不知名的山上?”受不了陽格的自以為是,翩飛冷淡響應。
白天,他們共同經歷一場驚心動魄的銀行搶劫案件,並且被歹徒挾持為人質,十幾個小時下來,他們歷經與警方競飆的飛車賓士、藏身隱密處以躲避警方的追逐,換了數種交通工具,一路顛簸之後,終於被歹徒拋在這個山區。這十幾個小時他們都被矇住眼睛,自然不知道這裡是哪片山區,而那群搶劫犯也早已逃匿無蹤了。
山區裡,一片的原始,完全看不出有絲毫的人工雕鑿,他們身上的證件、手機、值錢的、不值錢的,全被歹徒搶奪一空,現在他們除了不知身在何處外,臺灣大哥被遣送火燒島,中華英雄無用武之地,就連沒有距離的如今都離他們遠去……
唉!翩飛第一千三百零五次嘆息。
他們已經在這條不知通往何方的山中小徑走了一個多小時,沒辦法主動與外界聯絡,也沒看見半個人影,究竟她還要走多久才能脫困?
“原來,”陽格沉厚的嗓音帶著一絲笑意迴盪在寂靜的夜裡,“你是擔心我,才眼巴巴的追出來,然後就被歹徒順便帶過來了!”
“誰擔心你了,你沒聽過『好奇心殺死一隻貓』嗎?我就是那隻倒黴的貓!”即將在這荒涼山區遇難的貓。
“原來你這麼關心我,真令我太感動了!”沒理會翩飛的冷言冷語,陽格繼續發揮他自編自導自演的功力。
翩飛狠狠的用目光殺他一百零八刀。
“你可不可以認真一點?我們都在山裡走這麼久了,除了樹和草什麼也沒見著,你都不擔心我們會在山上迷失方向嗎?我可不想死在這裡!”
一整天除了早餐外,她沒有再進食,又餓又累的情況下根本不知道自己還能走多久,就這樣死掉,一定不美!
“別緊張!”陽格揉揉她的發安慰她,“臺灣就這麼一丁點大,交通工具能到得了的山區不見得有多原始,只要我們順著下山的路走,一定會遇到人的!”他將雙手置於身後,信步走著。“你應該學學我,『安步當車』!”
“安步當車”這句成語是這麼用的嗎?死老外!
翩飛將妒恨的眼光調向陽格的雙腳,他老兄腳上雖然穿著皮鞋,但屬半休閒式,皮質柔軟,鞋底更隱藏著舒適的氣墊。
反觀她,兩吋半的細跟涼鞋早把她細嫩的腳底板磨出水泡,“車輪”都快破了,要她如何“當車”?
“喂!”翩飛拉住陽格的衣角,強迫他停下來。“把鞋子脫下來。”
“幹嘛?”
“我們交換鞋子穿。”野蠻女友的片段出現在翩飛腦中。
陽格瞥一眼她的三吋金蓮。這未免太汙辱他了!她想把他的大腳丫塞進她的娃娃鞋裡?
他絕對不會和她交換鞋子穿,不過看得出來她的腳恐怕是真的很難受了,仍是乖乖的脫下他的鞋。
翩飛朝難得聽話的陽格甜甜一笑,開心的解下腳上那雙美麗卻不實用的鞋,將纖細的小腳套進陽格船似的大鞋裡。
啊?
她抬起腳,他的大鞋順勢飛出,畫出一個美麗的弧形後,咚的一聲,落在她前方五十公分處。
野蠻女友的橋段無法在此時此刻重映。
什麼嘛!簡直像小孩穿大人鞋!翩飛不滿的瞪著陽格。
“沒事腳長那麼大幹嘛?又沒獎品可拿!”
“誰說的,高中時參加一百公尺競賽,就是靠著我的大腳硬是贏了第二名三公分的距離,當時的獎品是越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