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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好好看看這個回覆,希望能有所解答。類似的問題,希望不要重複了。如果覺得不能令人滿意,或者覺得我在強詞奪理,文下有投訴按鈕,可以直達天聽。我知道qjdmj 及之前兩位讀者都是好意,但是我也的確如此覺得。對事不對人,希望大家彼此理解。我心臟不強,自尊超強,甚至連拍磚都不鼓勵。坦白的說,我只是覺得這一次,我選了一個網路上的原型,然後加工了一個故事,而已。)
'2樓' 作者回復 發表時間:2009…11…26 09:05:06
首先,謝謝你對我的支援哈!呵呵,實體支援呢,相當感謝!
這個帖子我看過,前面大概在第幾章的時候解釋過了,的確很喜歡她辦假離婚證的情節,所以用了,已經有朋友指出過,而且,我也回覆了,在問題和文章裡都回復過了。
但是這樣反覆的回答讓我覺得有些尷尬,好像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呵呵。希望晉江不會因此認為我在抄襲。
就著這個我就多說兩句吧。
那個帖子的作者做事幹脆,語言犀利,看的出是一個非常有想法的女子。對她的遭遇,我的確想過很多。她講述了自己事情經過,但是並沒有回答如何接受一個回頭男人的心路。另外,我也不贊同她對小三的說法。誠然,她有自己的立場,若我處於她的立場恐怕連提都不會提這個女人。但是,她有沒有考慮過,假如小三不是如此幼稚,或者將來,她老公碰到一個更理性更文質彬彬更溫柔的女子,還會這麼回頭嗎?或者還會不會再出軌?
其實,我並不贊同破鏡重圓的說法。我覺得這種破裂的夫妻關係如果要重新在一起,必須經過淬鍊,或者溶於爐火,或者溶於水,只是單純的為了孩子,為了什麼,甚至為了打敗小三(我倒覺得原帖作者有幾分這種心態,抱歉哈!),那是不可取的。感情很脆弱,如何重拾對感情的信心,是我看完這個帖子想了很久,且想開此坑的原因。
原帖講述的遭遇令人深思,如果只是一個單純的故事,笑笑而已。但是它是生活中發生的事情,就不得不令人去琢磨當事者的心態和裡面的生活邏輯。開頭,我的人物設定大致與原帖相差不遠,因為人物性格若是不同,那由此衍生的思考和邏輯將不可用。但是蘇錚和趙丹並不是對原帖的簡單照搬,我想這裡才三萬字,憑這三萬字就說誰像誰,不太好。還是繼續看下去吧。我當然討厭小三,但是我相信在這個女孩成為小三之前,也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她一定有她的困惑和不解,我不喜歡原帖作者的態度。至於蘇錚吧,我想她會比原帖作者更理性一些。畢竟這是故事,有一些需要她來代言的思考,不能太過任性衝動。還有孩子的作用,秦朝顯然被聰明化了,笑!這是我的個人偏好。至於秦斌,我只用了純爺們三個字,但是行文中,你可以看出來,這只是一個大男孩。也許和原帖作者的老公相差甚遠吧,畢竟我也沒和原作者交流過。
關於情節,因為這個貼看了有快一個月了,所以只記得一些很強的情節。你的帖子我掃了一眼,基本上和我看過的差不多。辦假證,小三來了給老公打電話,然後老公強 奸她,別的我記不太清了。她的假證大概在最後,我提前了,因為我不想說她如何的受煎熬,直接移到一年後。她的小三是在假證前找的,我也挪到一年後,把它設定為夫妻再次見面的線索。其實,不這樣設定也可以,如果大家覺得不好的話,我可以修改。不過,我的確很懷疑,這樣是否算作抄襲。至於強 奸,想看的人去看原帖好了,我不會寫的。彌補中的男人幹出這種事,我一定要踢他出局!無關性事,自尊使然。這是生活,不是色戒。我要考慮,這樣做會不會在以後的生活中讓這個男人覺得我很賤?更何況,那麼多年的夫妻,感情的遞進和曲折,性的作用可以有節制的使用吧?也許生活的確那麼操蛋,好歹這是小說,留些理智和願望吧。這些都是我有意識引用的部分,對於其他重合的部分,如果有,我也只能說生活僅僅如此,類似的太多了。不能她寫了這個帖子,我就一點不能碰了,笑!還有一點,男人為妻子付錢為孩子付錢的事,假如秦斌連這個都計較,我決不讓他和蘇錚複合!養家餬口,是男人天經地義的事,又沒離婚,就拒付信用卡?SB!(說起這個我就怒,最討厭這種臭男人了!)
另外,如果有認識原帖作者的,煩請代為介紹,我很希望認識她,多聊聊吧。當然,傷心事不願提也可以理解。代我向原帖作者致敬,還有無數從破裂的婚姻中走出來的女人們!
我在微博裡說過:到了這把年紀,就不會相信青蛙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