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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過那段日子,好像一團斑駁的光影,恍恍惚惚,到最後什麼也沒記下。只記得父母和秦斌談過之後,秦斌便不再登門,也沒來過電話。而蘇錚則收拾了東西,在外租了房子,辭職換工作,消失在熟人的視野之外。除了週末回家看兒子,蘇錚不見任何人。
沒有人知道,每天晚上下班回來,空蕩蕩的屋子好像一隻巨手擰著你的大腦,把過往生活得點點滴滴像擠檸檬汁一樣擠出來。他們十三歲相許,三十三歲分手,如今三十四了,才認真的回憶。似乎這二十年的光陰,並不如她初時以為的那樣不堪,實際上,在知道秦斌出軌之前,她一直很快樂,不,是他們一直都很快樂。
她想著秦斌的笑,想著他大笑時嘴角的深紋,想著他微笑時暖暖的目光,想著他壞笑時眯起的眼睛,想著他乾笑時薄薄的嘴唇……他對她一向寬懷,她只看到過他算計別人,每次她都要捂著心口對秦斌說:“老公,幸虧你愛我,要是你恨我,我可不是你的對手!”
每次他都得意,每次她都溫暖。
可是,愈溫暖就愈痛苦。彼時快樂太多,此時痛苦越深。好像種進肉裡的長刺,不敢碰不敢摸,逃也逃不掉。但任由它在那裡扎著,血慢慢的流,有一天流乾了,人就死了。
忘了了快樂的人,怎麼能再擁有快樂?
此番秦斌一場大鬧,到讓蘇錚看清楚,逃避的結果只能帶來第二次第三次婚姻的失敗!婚姻之下,容不得懦弱的男女。有時候,你需要親手把身上還淌著血的劍拔下來,然後往傷口上抹酒精,就好像那不是你的身體!可痛感會告訴你,這不僅是你的身體,還是你的血肉,你顫抖了,畏懼了,但是你扔得做下去。因為,如果放棄了,就會死。
每天夜裡,蘇錚拿著白開水頂替白酒,用筆在紙上把回憶一點點的寫下。每一次承認快樂之後,她都要痛罵秦斌,自己有何錯誤,要受這樣的劫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