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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寫出吳叔的名字,我寫到吳振華這三個字就哭了,那種在末世裡失去親人的痛苦是用言語無法形容的,只有親歷其境才能感受到。我的眼角流露出兩排潔白的淚花流進脖梗。
我現在還不敢去太遠,因為附近可能有未知的猛獸,或者是嗜血的行屍。
我就在閣樓的後山上,把木板扎進土裡做成一個墓碑。
我今天本來是想再進山洞中,與那血魔決一死戰,以報殺親之恨,但憑我的實力相差太遠,我最終還是要從長計議,我只能殺一頭狼來祭奠自己的親人。
我在墓碑前久久不離,”人們都說天堂比人間好的多,因為那裡與世無爭,能安享永恆的時光。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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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復仇的火焰
我在墓碑前久久不離,”人們都說天堂比人間好的多,因為那裡與世無爭,能安享永恆的時光。希望在天之靈可以瞑目,這血海深仇我今生今世一定會做個了結。說著我把預備好的狼頭從袋子裡拿了出來,恭敬的擺在墓碑前。
這時一陣暖風從天空吹過,一朵祥雲化作的笑臉在天空中若隱若現。笑臉沒有一點怨恨,只有無盡的慈愛。
我傻傻的在墓碑旁瞭望,瞭望到這甜美的微笑隨風飄散!!!
我舉起左手不停在空中撫摸,可惜只有眼前的回憶,和空氣。
我是多麼想在見一眼親人啊,可惜末世是無情的,只有強者才能生存!最後我為思念親人寫了一首詩表達心裡連綿起伏的情緒。(這首詩任然刻在黑森林北部的無花果枝杆上)十七年來歲月真,洞穴地底藏親魂。
今朝拋潵一血淚,流盡千秋萬古痕。
我雖然悲傷,但為了生存,我必須得理智。去捕食動物來維持生存,祭拜完親人,吃盡了最後的一點兔肉,我必須要去打獵為下一頓做好準備,我又回到了閣樓,把狼身的皮肉分離,晾曬。儲存。在小時候我父親吳振華用狼皮給我做過小背心。我也想用晾曬乾後的狼皮做一件。我把狼皮,鮮肉一同放在很高的石頭上晾曬,這樣食肉動物就沒法偷吃。而自己到下午晾乾後取回。我做完了這一切就騎馬出去找獵物去了。
但首先打獵必須要有武器才行,之前的打獵都是吳振華負責,而且配備有一把來福槍,那時的我只幫吳叔搬運打來的動物罷了。但事出有變,現在的我必須接手整個過程,追捕獵物—以及捕殺後將獵物搬回。但憑我手中的一把小小的叢林匕首最多可以殺些沒有攻擊力的小動物。如果我捕獵時碰見到兇猛的野豹,黑熊之類的。必然被其追殺,適得其反被獵物追殺,那樣是多麼狼狽。
所以我必須有一把長矛。那樣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只見我身手矯健的攀爬上一棵百年的松樹,縱身上了樹冠,用叢林匕首快速鋸下一條粗長的樹枝,跳下樹後我開始清理木棍的枝葉,用匕首把枝頭削尖做成了一把鋒利的長矛。這樣就算以後遇到些大型食肉動物,我也能用長矛戳穿它們的身體,與它們僵持對抗!
我製作完長矛後,走到黑森林北部河流的淺水處,望了望河流。我初步估計這兒是野獸出沒的必經之路,因為動物們只有跨過這片淺水,才能到達黑森林對面的北華山脈,我試圖用長矛插上幾條大魚。但是石頭淺灘兩測的河水很湍急,如果越出淺灘一個不注意被水流衝倒。就很難再從水裡爬出,在水裡我腦袋極易撞在岩石上,所以我沒敢冒險兒,只行走在石頭上過河。我在過河後在淺灘上發現了一個天然的大坑,約有兩米高,坑底光滑的石頭可以讓掉下去的動物無法逾越上來,我打算在上面鋪滿雜草,讓大坑變的更向一個陷阱,只要有動物經過陷阱,決定會踩塌上面的雜草掉進去,等下一次我在過來看時,肯定有獵物被困在裡面。
我很滿意這個陷阱,守株待兔是最簡單實用的辦法了。
此時已經到了中午,氣溫很高,我在河邊清洗昨天摔傷後的汙血,我擦拭著臉頰上的血與泥土,我頓時清涼了許多。我又帶足了清水快速的跑回了森林,繼續巡視著有什麼動物可以捕獵。但找了半天也沒有看見有動物的足跡,我估計動物此時應該在洞穴裡躲避毒辣的太陽,可能只有我的一人在森林裡溜達。這時兩隻喜鵲在樹枝上嘰嘰喳喳,似乎是在嘲笑。這聲音叫的人心煩,我仰看樹枝上的鳥兒,很是憋氣。我心裡想“你不是叫嗎?,老子這就把你們打下來吃了。”
我摸起地上的一塊石頭,瞄準樹上砸去,我很相信自己的靶子,因為以前練過飛刀一類的武器,幾乎百發百中!
兩隻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