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法與禮之爭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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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
“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李瞻似乎不再搗亂,起身率先定大調,道:
“以法來衡量百姓言行是非,約束並透過賞罰等強制方式來約束禮的成型。”
“即,天地尊親師,長幼貴賤貧富,皆可以法來強制約束。”
“子不孝父,以法懲之,父不慈子,以法懲之,弟子不尊師,以法懲之,親友長幼貴賤,皆可依法。”
李瞻說罷,拱手回到座位。
“下官閆懷!”
李瞻剛說罷,旁邊的閆懷起身施禮道:
“人主之所以令則行禁則止者,必令於民之所好而禁於民之所惡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惡死,莫不欲利而惡害。故上令於生、利人,則令行;禁於殺、害人,則禁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樂其政也,而行令乃行。故曰:“貴有以行令也。”
“下官孟盛!”
閆懷剛說完,李瞻旁邊坐著的孟盛,起身施禮道:
“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採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有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
“下官李成!”
“甚富不可使,甚貧不知恥。水平而不流,無源則遬竭;雲平而雨不甚,無委雲,雨則遬已;政平而無威則不行,愛而無親則流。”
太強了!
嬴城瞅著李瞻身邊坐著的人一個又一個的起身論述。
言辭鑿鑿。
李瞻僅僅定大調,旁邊的人就一個一個的上來論述。
證明以法來約束禮成。
這其中的,不僅僅是一部商君書。
李斯先儒後法,對雜家,墨家,工家等諸子百家的學問都有涉獵。
尤其是自大秦一統天下後,申不害‘術’死了,韓非‘法勢術’死了,李斯這個‘法’便近乎和始皇帝一樣,成為了經典的拿來主義者。
現在的秦法,也不再是商君法可比。
這也是為什麼法家佔據大秦半壁江山的原因。
法家也在與時俱進,不斷的吸取勝利之後的戰果。
但很明顯。
早就按耐不住的淳于越,是堅決不同意李瞻的觀點的。
“刑者德之輔,陰者陽之助也,陽者歲之主也!”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淳于越起身施禮,全然不將李瞻眾人放在眼裡的笑道:
“禮主為法,法為禮而生,博我以文,約我以禮。”
“凡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在於,是人知禮。如果人不知禮,就和禽獸沒有什麼區別了。”
“以禮儀來衡量法的制定標準,才能讓百姓自覺的遵守禮儀,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家友和睦,尊師重道。”
叔孫通也赤膊上陣,只有他們兩個,全力以赴的說道: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辯論,非禮不訣,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以禮來制定適合人來遵守的法,才能夠讓國家統一政令,才能讓百姓自覺遵守政令。”
“以強法來約束禮,民不畏強,臣不服君,君臣離心,君民離心,天下之亂由此而始矣!”
說罷,淳于越和叔孫通兩人拱手後退。
卻大有等待李瞻反駁,繼續戰鬥的意思。
同樣很強。
聽著繼續爭論的聲音,嬴城心中唏噓感嘆!
這二人的儒學理論已經自成一家了。
就法禮本身而言,法脫胎於禮,夏商周橫跨千年,擁有著極其深厚的底蘊。
周分封八百年的延續,很大程度上來說,就是禮法的維繫。
同樣。
因為新舊地主和貴族之間的衝突和矛盾,法治治國的主張就因此而誕生。
禮法代表著舊貴族的利益,法治代表著新地主的利益。
如果結合漫長的發展,是可以管中窺豹的。
禮法就是一個等級森嚴的階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