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此心,必可動日月,撼天地!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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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府。
三公九卿就位。
嬴城也沒有多餘的廢話開場。
“諸公昨日之論,都在這裡了!”
“廷尉所定,是最具律法的判決,奉常府所定,要比廷尉所判略輕,少府所定,是按照現有秦法所判決。”
“大史令所定,和奉常府相差不大,司直所定,和廷尉所出相差不大。”
“至於太尉府,怎麼說呢,甚至要比廷尉所判更加嚴重,而淳于越二人卻有太過講求仁德而忘記了行惡之事必須要以外力進行強行修正。”
下方的眾人沒有人說話。
並不是心不在焉,而是等待嬴城定論。
這種各打一耙,各挑好壞的事情,是他們經常乾的事情。
純粹只是開場白,聽聽就好。
但是。
所有人卻端正了起來,極其認真的盯著嬴城。
因為一旦開始這樣的論調,那麼,也就意味著有確切的想法。
至少已經在自己的想法之中,有了明確的定論。
嬴城笑了笑,並沒有挨個去指出各府所出的判決具體有哪些錯誤。
因為這些判決,站在不同立場上面,判決是沒有錯誤的。
只是個人對一件事物判定的不同,無法強加。
而他,也需要說出他自己的認定。
且,他接下來所說的,並不一定是正確的。
“第一個,我認為,禮教輕判,不能重判,但不得不判,徒刑五年,以禮教化令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理由是,乙並無拋棄或者作為子的應盡責任的行為,甲已經無生念遂令乙,乙從,輕判的原因是父慈子孝,判刑的原因是其的確有弒甲的行為。”
“禮教的依據是避免乙因此而產生其他念頭造成其他危害,糾正其思想。”
“徒刑五年的依據是對其犯罪的行為進行懲罰。”
嬴城說完,稍微停頓了一下。
給了眾人思考的時間,但沒有給眾人反駁的時間。
李瞻看起來很憔悴,卻有精神抖擻的正要準備反駁。
嬴城就抬手壓下所有要說話的人,繼續道:
“第二個,我認為,應當捉拿甲,對於明顯指向性卻又無實際證據的特例特辦,先罪其人,再尋其證!”
“理由,正義只會遲到,從不會缺席,但我們不得不承認,遲來的正義它並不是正義!”
“律法是教條化的,調查,勘驗,審訊,切實證據,這是一個漫長而不確定的過程,疑者無罪,卻要放任甲繼續作惡而苦等證據,造成更多的損失。”
“對此類,應上報成立專案小組,進行監察,廷尉,審判三司決斷,專案決斷立即解散,順應民意,辦成鐵案,不予糾正。”
嬴城明白,按照這樣的處理,一定會存在問題。
但他奉行一句話,遲來的正義絕不是正義,所以在立法上,有失偏頗他認為是正常的。
有問題,那就留給後人去解決吧。
其實,想要解決此類問題另一個途徑,再成立一個調查組調查涉案關係,總能查出點東西的,但對於現在的大秦來說,沒有必要。
“第三個,我認為,丙丁皆有罪,丙重罪,丁輕罪!”
“理由,丁不知情,卻不明白是非,妨礙追捕逃犯並過失致甲重傷,但因其原因是見義勇為,予以輕判。”
“丙幫助逃犯逃脫,惡意欺騙他人善良並導致他人傷亡,予以重判。”
“第四個,不予判罪。”
“理由,男甲犯罪在先,女甲或其親友反抗在後,所引發的後果,由男甲承擔。”
“第五個,不予判罪。”
“理由……”
嬴城一個一個的解讀。
一百零八條案例,是一定存在且具有爭議性的案件,包含各個方面。
也就是說,一旦在這裡進行定論。
那麼遇到此類案件,就會成為桉例,定刑的依據。
所以這是不得不慎重的事情。
這是論,不是訣。
他只是說出了自己的觀點。
嬴城在首位上面喋喋不休的說著。
下方。
眾人不僅沒有昏昏沉沉。
反而沒到嬴城說完一個停頓之處。
便有人沉思,書寫。
甚至在嬴城說到某個地方的時候,忍不住的點頭,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