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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和震驚交織之下,劉大仁向西京軍區立即提請調查“證人”被殺案件,同時,也在北都和桂省所屬軍區發動人手自行調查取證,但收效甚微。
與此同時,此前,劉大仁和蘇顏都分別以各種理由,什麼案情複雜啦,聯合國檢查組不到位啦……之類的,儘量延遲開審。但是眼看最後期限屆滿,己方關鍵證人連西京省的土地都沒挨著就死於非命,再也拖不下去。
趙燮的第一次庭審,就在西北高階軍事法庭如期開庭了。
同時,北都軍區的一紙調令,也將在奧德斯剛剛結束重大軍方合作醫療專案的袁老教授,以及他的團隊,調回北都,專機送往西京省第四醫院。
劉大仁必須列席軍事法庭,既是旁聽的意思,更是“龍魂”暫代的總指揮官,趙燮和小隊的所有利益,都抗在他一個人的肩上!
蘇顏作為國際軍事與人權組織的代表,在法庭上擁有一個特殊席位,不能直接發表意見干預庭審,但是,可以就她認為違背國際公約或人權跳躍的部分,在庭下對軍方提出抗議。
在劉大仁和蘇顏的共同努力下,趙燮並沒有選用西京軍方提供的辯護律師,而是從北都軍總調了一個。之前軍總有幾個非常有影響力的大案子,就是這個中年男人辯護的,相當有實力。
但就連他,也沒有能打贏的把握。倒也不是說一定會輸。
雙方手裡,其實現在可能都沒有什麼真憑實據——趙燮非法偷越國境是真,那邊發現了大量新型毒-品也是真的,但是,缺乏中間鏈條,把趙燮和這些髒東西直接聯絡起來。
所有指控,都是一種主觀臆斷,要麼就是莫須有的一個舉報。要不是西北大區肅整軍紀,這樣荒謬的案子也上得了檯盤?真是聞所未聞!
但場上的控方,看起來卻不像是很不安的樣子。那些嚴肅的老傢伙,看起來真是讓人憎惡。
經歷了開庭幾個例行程式,控方Blablabla讀了半天起訴書,這樣那樣的,到了辯護人發表意見的時候,這律師果然是個高手,直接丟擲一句:“在公訴方提出的控訴詞中,根本沒有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我當事人和對方所陳述的罪行有任何關係。這樣事實不清,證據也不充分的控訴,根本有違程式。”
這句話,無異於打蛇打七寸。沒有直接指責法庭“不專業”,受理這種明顯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案子,這都算是給軍事法院留了面子了。果然狠角色!
不料,對方公訴人站起來一個,向法官點個頭致意,不急不緩地說:“除我方庭前會議提交的物證、證明趙燮非法越境的邊防文書、名為‘藍血’的毒品製劑、以及證實趙燮本人使用毒品的血液樣本之外……”
這幾個詞用得狠毒至極!現役軍人使用毒-品,在隆國已經是開除軍籍的罪名!
但這人下一句丟擲來的,才真是打得趙燮、劉大仁、蘇顏還有這個律師當場措手不及!
“我方現在請求依次傳召兩名證人。”
“我方提出抗議!”這邊的律師急了眼,不等法官問詢,幾乎要喊起來:“庭前會議的時候,控方根本沒有提到證人!這等於證據突襲!”
所謂證據突襲,就是這種庭審時當場提交新證據、增加新證人,根本就一點準備的時間都不給對手!
果然是在這兩個人上做文章!
蘇顏和劉大仁,還有許寧染,都想盡辦法查過這究竟是兩個什麼人,但是根本沒有查到,想也想不出來。就是為了對付這兩個不確定的因素,劉大仁才派出預備特戰隊員,星夜兼程趕往雲村,緝拿當時暗算趙燮的殺手。
最後己方證人離奇被殺(湯山軍事機場方圓十里之內嚴格管制,能在這個圈裡直接狙殺證人,真的是百年不遇的離奇事件!),他們無奈之下,才會同律師,想出這個排除證人的辦法。
控方卻不慌不忙地說:“關於這兩名證人,我方提前向法官說明過。因為被告在西京和北都兩個軍區都影響力巨大,並且考慮到特戰隊員‘劫機’的暴力情節和能力,我們必須防止證人提前洩露身份遭遇危險,保密是必要的保護。”
趙燮站在被告的位置上尚可,劉大仁一個怒火上竄忍不住了,站起來說道:“你是在職責我的隊員可能殺害證人嗎?”
檢方眼神閃爍,避免跟這個一腔怒火的軍人+太子爺正面交鋒。
法官卻一敲小木槌:“劉大仁上尉,本庭並沒有允許你發言,請不要擾亂法庭秩序。”轉臉點點頭,說:“請法警帶領證人上庭。”
果然如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