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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都知道,寇青嫁的人家是出了名的富戶,也紛紛議論起來:“是啊,你舅舅有福氣,他是當家主夫,家裡一年要僱二十來個下人伺候呢。府上餘錢就更不用說了,怎麼會貪圖你這麼點東西呢。”
即便是半兩銀子,二十來個人,那也要十兩多銀子呢。寇氏一向在自己哥哥和原主眼前哭窮,但這村裡人誰不知道,寇青家裡餘錢可多。
郝澄反倒笑了,當場掏出一張泛著黃的欠條來:“那興許是我聽錯了,正好當著大家的面,舅舅就勞煩把我爹孃當年借給你的二十兩銀子還了吧。”
錢那就是寇氏的命根子,別說二十兩銀子,一兩銀子他都不想掏:“舅舅家裡也挺難辦啊,開銷這麼大,你就不能體諒體諒我一個夫道人家嗎?”
以前原主和原主的爹都心軟,二十兩雖然多,但也不是必須的。寇氏又是個吝嗇鬼,想從他手中拿錢,比登天還難。
郝澄眼眶卻是紅了:“這錢當年是爹孃借給舅舅的,我也知道你困難,所以當初給爹下葬的時候,我也沒拿這借條出來,就先借點舅舅的銀子,可舅舅家裡困難,就只能勻出來一支三文錢的簪子給我,為了給爹孃下葬,我賣了家裡值錢的東西,欠了一堆債。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實在是餓得不行,大家都不容易,我也沒那個臉去天天蹭人家的飯。若是舅舅真的不容易,這錢就算了吧,畢竟舅舅家還有二十來個傭人要養呢,我餓死了,這債也就消了。”
這話說的,明著是不需要讓寇氏還錢,可一字一句分明是指責寇氏薄情,白眼狼一個!明明僕人一個月能拿半兩的銀子,哥哥死了,竟然只出三文錢幫著下葬。而且欠了人家二十兩銀子,就拖著不還,寧願讓外甥女餓死,自己卻吃好穿好。這種人,要做出謀財害命的事情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大家都不是傻子,這借條可是白紙黑字,而且寇氏說話顛三倒四,老是改口,誰說的是真話,一看便知。
郝澄可是村裡為數不多的秀才呢,要是這麼讓人餓死了,里正也不好交代。但沒有人願意白養著郝澄,反正寇氏欠這麼一大筆錢,就應該讓他還!
里正咳嗽兩聲:“郝家的,你也別說喪氣話,正好大家都在這,就幫你做了這個主。欠債還錢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今天寇家的就把錢還了吧。你要是沒帶錢在身上,我差人幫你回去鎮上去取。”
寇氏還想說什麼,里正又硬氣道:“你要是說沒錢,那就去衙門裡,告一個謀財害命,反正人證物證俱全,我們都是郝澄的人證!”
去衙門,打點縣官可不止二十兩銀子,寇氏咬碎了一口銀牙:“不用了,我帶的錢夠了!”
他掏出一兩碎銀,拔了頭上簪子下來:“這個拿去當鋪當,我今天就還了這個錢。”
簪子當了二十兩的銀票,寇氏便將那碎銀子收了起來,把借條撕了粉碎,帶著那個僕婦,灰溜溜地離開了杏花村。
等村裡人都走了,郝澄捏著那二十兩的銀票鬆了口氣,一兩銀子,夠這村裡的普通人家過一個月了,不過郝澄不會種田,賣了好多東西都得重新添,現在家裡窮得叮噹響,又沒有別的經濟來源,二十兩銀子夠她一個人撐小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