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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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鄉野異聞,哪怕一個故事的主體無關愛情,細節上也必定會多少提及。
閨閣千金鍾情窮書生也好,美女牽手了野獸也罷,肥皂劇裡的多角糾葛,冒險劇裡的相互扶持……刨除掉二十三世紀的科技元素,在苗可看來,這裡的言情小說與二十一世紀的沒有任何區別,換言之,寫純言情劇,是她最容易貼近二十三世紀主流審美的方式。
是的,雖然第一篇文純粹照自己的喜好和二十一世紀的習慣寫反響還不錯,但苗可依然認為與當前網文流行在各方面都完全脫節總歸不是長久之道。一篇文兩篇文會吸引獵奇的目光,但是十篇文二十篇文後,僅靠新鮮感就遠遠不夠了,只有建立在符合當下人審美之上的新鮮才能持續地吸引住讀者。
就像在科學界,超越一步是天才,超越十步就可能被當做瘋子。哥白尼與牛頓,即使兩位苗可都敬重,但只要能選擇,她絕對絕對更願意成為後者。
好吧,這個例子不太恰當,而且與那樣的偉人相提並論只會顯得自己太無恥了些,苗可所堅持的,只是融合之上的創新,不要太多的‘新’,一點點讓人眼前一亮,而一定不能突兀。這與寫自己喜歡的並不矛盾,她最喜歡的就是那種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覺,無論是故事內,還是故事外。
如果有讀者在文下為某個情節留言說‘原來是這樣,果然,這樣才能將前面所有線索都串起來,我居然沒想到!’,對苗可而言,那是最大的褒獎之一。
對於晶片文化,苗可依然生疏,所以第二篇文她還是定在了二十一世紀的背景,不過時代背景其實不太重要,因為她這次要寫是一篇只涉及‘我愛你你愛不愛我’的小言劇,這種劇的特色就是出場人物少,場景變化少,社會活動少,然後,成文字數也少。
算是一篇為了適應而練手的文,預定十五到二十萬字。
題目是《三生》。苗可決定在文案中著重註明,這是一篇甜文,即使中間好像有點虐也全部都可以歸於錯覺。
基本故事是這樣的,男主柳東新與女主岑冰在學生時代交往,感情很好,岑冰因為發現自己對柳東新有過於強烈的佔有慾甚至嚴重到無法容忍他跟其他任何女性有任何來往,即使理智明白是純友誼甚至連朋友都算不上的點頭之交她也嫉妒。知道這樣下去自己一定會變得面目可憎然後被他厭惡,於是在理智斷線之前提出了分手。故事的一開場是這麼一段對話:
“不要拿這種事情開玩笑。”柳東新壓抑著怒火說。
“這種事情不能用來玩笑,我知道,”岑冰平靜地回答,“所以我是認真的。”
“理由。”柳東新從牙縫中擠出話來。
“太累了。”岑冰回答。
“……如你所願。”
兩人分手時正值畢業,不同的工作地點,於是各奔東西,因為怕自己忍不住再聯絡,於是岑冰換了電話不留地址,完成了兩年的徹底相離。
柳東新在一個月後就後悔了,之前火氣上頭答應得太乾脆,甚至連“累”的理由都沒有問清,卻無法找到岑冰。
當時剛開始工作的柳東新與同公司同年的一個同事羅夏合租一套房,羅夏有一段情傷,他跟心上人分手後也是後悔但無法聯絡上,卻在再次見面時便生死相隔,他的心上人就在他的眼前被人殺死,因為一樁搶劫事件,被走投無路而瘋狂地殺紅眼的歹徒殺死。
兩年後柳東新與岑冰終於相遇,也終於溝通成功,進入甜蜜狀況,過程中羅夏盡全力幫著他們,給柳東新出謀劃策,也給岑冰傳遞柳東新的心聲。
柳東新與岑冰結婚時,旁觀婚禮的羅夏陷入了回憶,其實他是重生的柳東新,他的那個生死相隔的心上人就是另一個時空的岑冰,因為知道歹徒事件,所以在這個世界中透過回憶當時與心上人最後見面的各種細節,推測出岑冰之前所在的位置,及時讓這個世界的柳東新去攔下,避開了歹徒。
“她是個太過死心眼的人,”羅夏帶著笑容看著兩人的婚禮對自己說,“認定了便不會更改,並不是不愛了所以分手,而是因為太愛了所以離開,這樣的她是不會再對其他人上心的,即使她將我這個同事當作了很好的朋友,卻也只是知心的哥哥罷了,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絕不會祝福他們,我只會搶走她,如果我是回到他與她初見的時候,那麼,即使我跟他本質上是同一個人,我也不會放水,我只會利用我對她的瞭解,以及那時自己的不成熟來將她牢牢禁錮在我的世界中。”
他不斷不斷地說服著自己,深深嘆息。
走出禮堂,眼前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