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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得花錢買?”
王安石道:“朝廷要是不花錢買,到時這邸報院入不敷出,誰給你們發薪俸?你們的財政現在可不歸三司管,全都靠自己。你們自己要送的話,那倒是隨便你們,反正這都是你們的獎金和薪俸。”
徐業直點頭道:“是,下官明白了。”
檢察院。
這檢察院開年第一會,就是安排一些實習檢察員去法援署工作。
“張檢控,咱們檢察院自己的事都忙不過來,為什麼還要讓我們輪流去法援署幫忙?”
何執中好奇地問道。
張斐道:“我們檢察院能夠接觸官司只是一部分,許多民事糾紛是鬧不到檢察院來的,而法援署那邊不同,下至民事糾紛,上至刑事案件,都會遇到,在那邊你們能夠打更多的官司,對於你們是很有幫助的。那些書鋪為什麼都擠破頭皮想讓自己書鋪的年輕珥筆去法援署歷練。”
“是,學生明白了。”
正當這時,忽聽門外有人嚷嚷道:“豈有此理!真是豈有此理!”
許芷倩道:“好像是蘇先生的聲音。”
張斐又向何執中道:“你們趕緊去準備一下,然後去法援署報道。”
說罷,他便走了出去,正好見到蘇軾和範純仁往大堂那邊走去,他趕忙喊道:“二位檢察長。”
蘇軾見到張斐,立刻叫囂道:“張三,你在這裡最好,我們要控訴王介甫。”
張斐嚇得一驚,道:“什麼事?”
蘇軾道:“那王介甫授意只准大宋邸報院印刷《臨時法》,我們方才想要一些帶回京東東路,結果邸報院一本都不肯給我們,還說必須花錢買。”
張斐笑道:“事業官署,你們比我熟悉,人家就是要賺錢的,怎麼可能送給你?”
蘇軾道:“但我是代表齊州檢察院要,又不是我私人要,可邸報院的人卻說,朝廷都得花錢買。”
要知道如今朝廷給官府的俸祿,只有小部分是錢,其餘的都是實物,或者某一區域的糧食收成。
故此蘇軾才會認為這很不可思議。
張斐笑道:“官員上醫院買藥,不也得給錢嗎?”
蘇軾愣了下,又道:“但是我也有份修改那臨時法,我是有著作權,那他們是不是也得分我錢。”
“當然不用。”
張斐反問道:“蘇檢察長是以官員的身份修訂的,或者說是拿著俸祿去修訂的,著作權是在朝廷手裡,朝廷給了邸報院,那就是邸報院的,不需要分錢給任何人。”
範純仁道:“這倒是小事,花錢買也是應該得,但問題是他們賣得太貴了一點。如今外面一本就賣五百二十錢。”
張斐道:“也不算貴啊。”
範純仁又道:“但是他們將整部《臨時法》拆成了十本。”
“呃。”
哇,這真是夠狠啊!張斐訕訕道:“這我也沒有辦法,定價權是在他們手裡。”
不過他也理解王安石,凡事開頭難,目前事業署也是相當不容易啊!
蘇軾問道:“我們若是抄錄下來,算不算盜版?”
張斐道:“自己看就不算,但用於商業出售的話那就算,在版權法裡面說得非常清楚。”
蘇軾想了想,又是嘆道:“就是這字數太多了一點,要是少一點,抄錄一套也不打緊。”
其實不是字數多,還是哥不缺錢,肯定會有人選擇抄錄的。
這確實太貴了一點,以前很多書籍文章,大家都是選擇抄錄。
但毋庸置疑。
這絕對不愁賣。
因為那些富商、地主肯定都會去買的。
因為這一部《臨時法》與商人和地主都是息息相關,並且對商人是極為有利的,幾乎是確定了土地和財產的私有制。
為什麼這部臨時法內容這麼多,就是因為得將財產劃分的非常清楚,否則的話,就無法提供法律保障。
而這部分的主要內容就是契約法、繼承法、婚姻法,版權法,等等。
這些都是涉及到財產的和與分。
但又不全是私有制,這其中的概念與後世私有制概念是不一樣的,後世是定義這是每個人擁有的權利,法律只是在保障你的權利。
但是在這部臨時法的解釋,是根據法制之法,捍衛個人的正當權益,沒有定義為每個人擁有的權利。
為什麼張斐這麼定義法制之法,其實也就是顧慮到這個問題,他不敢下這個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