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北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夠判謀逆之罪嗎?”
許遵沉吟道:“若無動機和行動,那倒是不能判謀逆之罪,而是應該判‘造襖書襖言’罪。”
(注:襖同妖,亦作,造妖書妖言)
張斐一怔,急急問道:“恩公,此罪屬什麼罪?”
許遵道:“此罪屬賊盜律中的‘賊律’,自秦漢之時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襲《唐律疏議》,一字未改,只不過因赦令而變得有所不同。”
赦令與疏議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釋法,一般都是皇帝針對某條律文,以聖旨的形式,給出解釋,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見,從立法層面上來看,皇帝也是要高於律法的。
當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與大臣們討論的,有著很嚴格的程式,可不是說皇帝想怎樣就能怎樣。
之前審阿雲一桉時,在神宗的聖裁中,就包括對自首減刑的赦令,因為當時爭得就是阿雲是否適用於自首減刑條例,皇帝的赦令就表達一個意思,適合。
不過後來被大臣們一股腦都給駁了回去。
適合個屁!
你趙頊懂法嗎?
不懂就別bb。
但通常皇帝的赦令,都是針對刑罰的加減,比如說,杖一百,還是杖五十。對律文的補充和解釋非常少。
可見阿雲一桉,是有著很多特殊的地方。
皇帝到底能不能透過釋法來爭取自己的利益,答桉是可以的,但又是很難的。
張斐趕忙拿過一本《宋刑統》,查閱起來。
許止倩也拿過一本來,她對此律其實也不是很熟悉,因為此律用的頻率太少,她也沒有遇到過。
即便遇到,她也沒有資格去介入,這可是屬於皇帝管的桉子。
“找到了!”
只聽張斐念道:“傳用以惑眾者,亦如之;傳,謂傳言。用,謂用書。其不滿眾者,流三千里。言理無害者,杖一百。即私有祅書,雖不行用,徒二年;言理無害者,杖六十。”
之後還有疏議。
比如說,造襖書、傳襖書,分別是怎麼定罪。
又比如說,多少為眾。
寫得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看過之後,張斐問道:“此罪名可定義反詩之罪嗎?”
許遵點點頭道:“雖說此罪主要還是針對鬼神之語,怪力之書,但如果詩中若有隱射、扇動之語,亦屬襖言惑眾,可追究其罪名。
此與謀逆之罪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於有無實際行動,如果有,則屬謀逆,如果沒有,就屬此罪。不過此罪最高亦可判處絞刑。”
其實那文字獄就是源於此罪。
張斐問道:“為什麼襖言惑眾會被列為罪行?”
許遵道:“自然是因為此罪會危及到江山社稷。”
張斐又問道:“在律法層面上,二者又是否屬因果關係?”
許遵點點頭道:“當然。”
張斐笑著點點頭,“就它了。”
許止倩突然道:“張三,你莫不是想害蘇先生?”
張斐愣了下,“你此話怎講?”
許止倩道:“之前說得不是那什麼盜版一事麼?怎麼又說到襖言之罪,若以此罪來打,被告人不就是蘇先生麼?”
詞集雖然是集聚賢印刷的,但若以襖言來論罪,肯定打其中的內容,而不是盜印。
張斐聽得眼中一亮:“這倒是一個好主意,以蘇先生的名氣,若是將他也給拉進來,就有足夠的噱頭。”
心裡尋思著,要不要讓蘇軾提前體驗一把這文字獄,好給他一個教訓,今後別瞎bb。
許遵聽得眉頭一皺,“你這是什麼話?”
張斐趕忙解釋道:“恩公勿怪,我就是開個玩笑,我這不是要害人,我是要立法,那就必須要引起朝野上下足夠的重視。”
許遵驚訝道:“立法?你憑什麼立法?”
傻了!
你一個耳筆之人,竟然要立法?
這比定調祖宗之法還要離譜一些,畢竟那只是爭奪解釋權,立法可是要走正規程式的。
張斐嘿嘿道:“這我自有辦法。”
許止倩道:“如果你要告蘇先生,那我可不會幫你。”
張斐道:“你放心好了,我絕不會這麼幹的。”
正當這時,忽聽門外李四喊道:“三哥,三哥,夫人他們回來了。”
“他們回來了的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