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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著一拍驚歎木,叱喝道:“你看看第一份契約,上面清楚寫明本金與利息的關係,你叫本官如何相信,他不知本金的意思?”
張斐道:“李四簽了第一份契約,不代表他就知曉其中含義。”
“那他就應該找人問清楚,這不是理由。”呂公著又向李四道:“李四,你還不從實招來!”
李四嚇得一抖,忙道:“小民是明白,但是小民當時念及妻子,故沒有在意。”
張斐激動道:“反對!我反對!知府此言,帶有威嚇,這不公平,我要求李四此言不能作數。”
他手舞足蹈,再加上他鮮豔的服裝,看上去真是如同街邊耍雜技的,令人忍俊不禁。
又來這一招。呂公著沉眉道:“本官也非常同情李四的遭遇,但是這一切後果,皆是由他的不小心所造成的,你們沒有確鑿證據,能夠證明這份契約有問題。”
張斐當即質問道:“知府又敢保證這份契約,以及祥符縣的判決就沒有問題嗎?”
你小子還敢嚇唬我?呂公著非常肯定地說道:“本官已經將此事調查的清清楚楚,這契約寫得非常清楚明白,其過程也是完全遵從官府的規定,沒有任何問題,祥符縣的判決亦無錯漏。本官在此也要告誡爾等,在簽訂契約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否則的話,吃虧只會是你們自己。”
雖然古代是追求結果正義,但是你得拿出證據來,而事實證明,是李四自己不小心,而不是過程中有欺詐嫌疑。
白紙黑字,寫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張斐仰面長嘆一聲,緩緩言道:“既然這份契約沒有問題,那李四將要面臨牢獄之災。”
呂公著微微一怔,道:“你此話怎講?”
張斐拱手道:“李四犯下戲賣妻子之罪。小民在此代李四自首認罪,還望知府能夠寬大處理。”
李四立刻跪下,高呼道:“小民有罪,小民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