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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把章節從2k變3k到底是對是錯?感覺慢了好多啊,根本寫不動!哭,求訂閱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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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飛哥終於沒再賴床了,沒轍啊,今天要出門呢!
如果是讓李勝單獨和周公子一起去參加聚會,飛哥也不是說不放心,只是現在她現在覺得自己越來越黏李勝了,再者說,就和李勝所說的那樣,他不在家,誰做飯,飛哥實在是懶得只是為吃頓飯就跑出去。
今天這場合不同,該有的裝扮還是要有的,聽周公子的意思這個聚會應該是個在外邊野餐的聚會,所以穿的不能太過正式了,飛哥里邊真統統的襯衫加西褲,一雙矮跟的源頭皮鞋,外邊套了一件深藍色的風衣,頭髮紮了一個高高的馬尾,劉海斜著往一邊分過去,看起來有些中性的味道,英氣十足,瀟灑幹練。
兩人也不知道需不需要帶什麼東西,索性就空手了,李勝按照周公子給的地址到她樓下的時候給周公子打電話,然後就看到高處的窗戶忽然開了一扇,周公子對著兩人招了招手,然後就又關上了。
少頃,周公子就下來了,身上還揹著一把吉他,圓領的t恤,外邊套了個各自襯衫,牛仔褲,運動鞋,本來就是娃娃臉的她看起來就更加的青春飛揚起來。
看到她還拿的有東西,李勝拉起手剎,下車把後備箱開啟,把吉他放進去,她和飛哥坐在後排,李勝一個人坐在前邊開車,按照周公子說的地方,那應該是石景山的一個荒廢的公園。
那裡還能搞野炊?李勝表示自己完全搞不懂這些文藝咖的品味了,不過說起來,自從飛哥和李勝膩歪在一起之後,飛哥的品味已經開始朝著李勝這邊偏差起來了,無論是口味還是品味,差開始變的怎麼說呢,好吧,庸俗,就是大眾化起來。
李勝覺得這是一個好現象,每一個文藝咖的內心都是一顆隨時就會被引爆的炸彈,你永遠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爆炸。
砰!
炸傷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
現在的周公子,以前的飛哥,基本上就是屬於這種,不過她倆現在遇到了李勝,就像暫時被冷卻了一樣,暫時被壓制了下來,不過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
不過李勝也沒想過去扭轉她們兩個的三觀,一個,周公子和李勝關係充其量就是朋友,唔,不對,應該算是朋友之上吧,戀人未滿!
至於飛哥就更簡單了,李勝信愛情,也不信,他覺得愛情就是習慣,他在習慣飛哥的優點的時候也同時在不斷的接受和容納飛哥的一些小缺點。
人無完人,這是必然的,並不會說因為李勝喜歡飛哥或者誰就能無視她的一切缺點。
……
路程不算近,但也絕對不算遠,現在北京的路雖然堵吧,但是絕對沒法和後世相比來這,最起碼李勝一路上還能飆到八~九十,就可以看得出現在的交通情況。
在下了環城路之後,又走了一段鄉間的土路,三人終於到達了今天的目的地。
不過還別說,李勝下了車就覺得這幫文藝咖們還是有點本事的,最起碼這環境真不錯,遠處能看到一條小河,河水不大,但也能聽得到水聲嘩啦啦的作響。
周圍都是樹木,河邊就是一片平坦的空地,在李勝們之前已經到了不少的人了,不過這些李勝都不認識,反正他今天的任務就是跟著周公子,給他把場面給撐住咯,這就足夠了。
飛哥以前和自己的損友們聚會的時候大部分時間就是去kk歌了,打打牌了,想野炊這種事情,倒也是第一次嘗試,所以表現的興致勃勃。
三人下了車,李勝到後備箱把周公子之前準備的吉他拿了出來,然後背在自己的身上,鎖上了車門,跟著周公子的腳步走了過去。
“老何,你們來的夠早的啊!”周公子笑著和那個正在準備燒烤架子的男人打招呼。
被成為老何的男人抬起頭看了看訊哥兒,笑了笑,點點頭,算是打過招呼了。
“你們也夠早的啊!”這時候,從邊上又走過來了一個看起來年紀更大一點的,這個李勝認出來了。
章楚!
李勝前世可是玩音樂的,雖然撲街,但是該有的崇拜和眼力還是有的,但凡玩音樂的,沒人不是胸懷過搖滾的夢想,那個才是男人的終極夢想!
而章楚所在的魔巖文化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和竇維以及何永成並稱為“魔巖三傑”!
那是他們的巔峰時刻,是他們生涯的頂峰,李勝當初也曾迷過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