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事發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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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散場,回來給兒子做午飯。
在樓下就聽到動靜,高跟鞋噔噔噔的上樓來。
“老婆你不知道兒子做了什麼好事,他,他,他竟然強|奸過一個女人。
今天市裡縣裡的領導都在,那個女人的男朋友在我們所門口哭喊,都上電視和網上了!”
李學鑫絕望的坐在了地上。
張豔緊張驚訝:“那個女人的事我不是給了你一萬塊錢還找了你蔣叔叔幫忙,怎麼還是被人捅了出來?”
“我怎麼知道,蔣叔叔幫我找的那個叫強子的,打了包票,拍著胸脯說沒事,還說那個姓江的絕不敢回來。
哪知道這過了一年都沒事,今天倒是趁著爸所裡來人出了事。”
聽到母子兩人的對話,李學鑫更加絕望了,原來就他一個人什麼都不知道。
“你縱容兒子也有個度,出了這麼大的事,你怎麼都不跟我說一聲!”
李學鑫還是第一次這麼大聲的對老婆說話。
“你喊什麼喊!
事情都過去這麼長時間了,什麼證據都沒了。當初那個女人是收了錢,答應不再吭聲的,現在她男朋友來鬧,我看就是想訛錢!”
張豔不屑的撇嘴。
“那個年輕人要是想訛錢,也不會把事情捅到大眾的眼前。
他這分明是要把我這個熬上來的所長給拉下馬。”
李學鑫想想這麼多年的忍氣吞聲,覺得心痛的肝兒都顫抖了。
“怕什麼!是非曲直,怎麼全由著他一張嘴?
要告就讓他告,看最後誰能贏。
他告不贏,我非得讓他賠償百八十萬的精神賠償,賠死他那條賤命”。
張豔抱著胳膊,咬著紅唇恨聲道。
“你怎麼沒聽明白啊。
我說的是輿論,輿論。
先不說兒子當初是不是拿局裡的資源去威脅了人家忍氣吞聲,收錢了事。
就是新聞一出來,人家第一反應也是我這個所長,濫用職權,縱容兒子。
我還想進一步,那是痴人說夢!
我這身警服都得給脫了。”
張豔這才明白過來,緊張了:“那可不行,你做到今天的位置,我爸爸上下為你活動了多久。
到時候你被我爸給罵死就算了,連我也得跟著被掃地出門”。
夫妻兩人相對愁眉苦臉。
一向不講道理的張豔此時也沒法不講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