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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是是!小人名叫麻四,是光緒年間生人,現在有,有……小人也記不清多少歲了。小人年輕的時候,村子裡鬧饑荒,糧食不夠吃,我們沒辦法就吃人。先吃村子裡的寡婦,接著是各家各戶的老人,最後是孩子,我家的胖小子才五歲,我自己不捨得吃,換了麻瘋子家的丫頭!我吃虧了,他家的丫頭瘦的像柴火,根本沒有幾斤肉,燉了兩次湯就沒了。後來人不夠吃了,五百多人的村子只剩不到一百人,好在饑荒過去了。可是接著過了十幾年,我們發現自己都沒有變老,而且變的喜歡喝血、吃生肉。身體變得很差,怕光,手和腳變得像野獸一樣,聞見人肉的味道就控制不住自己想吃。原來這人肉,竟然可以讓人長生不死!”麻四說著,臉上露出狂喜的光,可見當初他們發現這個秘密的時候又多興奮。吃人上癮,變成怪物,在他們的心裡居然是令人高興的事情。
袁昂道:“然後呢?你們去哪兒找那麼多人給你們吃?”
麻四唯唯諾諾道:“是,是。那年歲不好,老是打仗,附近不少人聽說我們村子地勢險要,便帶著一家老小前來投靠,這些人都被我們吃掉了。接著,接著軍閥混戰,老是不安定,不間斷地總有外人過來。後來日本人打到附近,一支學生軍到我們村子來,說要建立什麼根據地,也被,也被我們吃掉了。再後來建國了,派了幾個幹部過來,也都……上面以為他們在林子裡被野獸吃了,也就算了。後來幾乎再沒有人來過了,我們都餓了幾十年了,好久都沒有吃到肉了,只能吃老鼠過日子。”說著他大概是想起了郭芬的味道,居然露出一絲笑容,意猶未盡的舔著嘴唇,喃喃道:“真嫩啊,好久沒吃到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