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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斯也不用跟墨菲廢話,有什麼好直接說就可以,他們之間的交情不會成為合作的障礙,反而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別是分析了媒體傳播和公眾關注的規律後,結合電影銷售週期,決定採用‘五級傳播’方案,當你完成製作時,透過各種宣傳平臺,提高影片的認知度,延長社會關注期,保持電影熱度。”
“可以。”墨菲在這方面沒有意見。
雖然二十世紀福克斯投入的自己不算高,但也籌集了兩千五百萬美元之多,既然有了投資,當然想要看到產出,那宣傳推廣必不可少。
卡拉-費斯將一份計劃書推到了墨菲面前,墨菲也開啟了看了看,上面只是些大致的推廣框架,並沒有詳細的具體內容。
“第1波:影片上映前2周,透過平面媒體進行訊息釋出。”
“第2波:影片上映後2周,傳統媒體話題炒作。”
“第3波:影片上映前2周半到上映後2天的電視和電臺集中高強度傳播。”
“第4波:影片上映前2周半到上映後2個月,網路持續追蹤報道。”
“第5波:影片上映後8周的雜誌強化和延長熱度期限,以為奧斯卡做準備。”
雖然具體的內容要根據到時的情況制定,但這樣的框架也是影片在頒獎季內能獲得足夠多關注的保證。
這樣的推廣是必須的,對於任何一部有一定野心的影片來說,廣告都必不可少。
廣告有告知、說服、提醒、強化等作用,大部分廣告前期都是為了告知和說服,而當品牌比較大時,就需要強化了。
這些放在電影產業上面同樣適用,墨菲不會覺得墨菲-斯坦頓作品這個品牌有多麼大了,就不需要推廣了,他的知名度比可口可樂如何?比麥當勞如何?比路易斯威登如何?
他們可是從來沒有放棄過廣告推廣。
所以,墨菲從來都不會自命不凡,認為以他的號召力足夠了,根本不需要宣傳推廣。
相反的,他的認知裡面,宣傳推廣反而是必須的。
首先,好萊塢電影市場競爭這麼激烈的,消費者又是那麼容易被拐跑,如果別人做廣告,他不做,那麼消費者就會越來越關注你的競爭對手而選擇忽略他,那他就悲劇了。
其次,很多時候,消費者選擇一部電影的行為是很隨機和偶然的,他不去時不時的提醒一下,不去強化一樣他在消費者腦袋裡面的形象,那們很可能就慢慢淡忘了他,千萬不要覺得使用者對他這個導演有多忠誠,還是悲觀點好。
另外,好萊塢電影的市場在不斷擴大,也在不斷變化,如果他不打廣告,那麼新的消費者就被對手拉走了,他就守著那幾個老使用者過年吧。
再有,市場變化,相關的廣告策略也要跟著變化,要知道,廣告很多時候不只是為銷售,還有品牌,還有理念,一個電影品牌越大,就越需要重視這些。
當然,電影廣告不是追求一味的創新,就像卡拉-費斯的這份大致計劃,首要的是在看是否匹配墨菲和這部影片潛在的消費群體。
這部《迭戈-羅斯》畢竟不是一部大眾型別的影片,即便在獨立片當中,也屬於較為小眾的型別,一定要找好自身的定位。
原本,墨菲考慮過影片是否換個名氣,就像茱莉亞-羅伯茨拿到奧斯卡的那部影片一樣,《艾琳-布羅克維奇》這個名字怎麼聽起來怎麼都比不上大洋對岸翻譯的《永不妥協》的片名,但在與蓋爾-加朵、小羅伯特-唐尼和卡拉-費斯商業過後,放棄了這樣的想法,反而像《艾琳-布羅克維奇》一樣,直接以人名來命名片名。
這也是好萊塢一些人物傳記影片常用的方式,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也方便與製作發行公司進行宣傳推廣。
“如何把廣告效果最大化是好萊塢公司夢寐以求的。”
說完工作,卡拉-費斯跟墨菲閒聊了幾句,“特別是在現在這個線上線下廣告費都暴漲的年代。”
“幸好我不用掏廣告費。”墨菲隨口開了句玩笑,接著問道,“這半個多月在忙什麼?都沒怎麼看到你。”
卡拉-費斯站起來自己去接了一杯水,端著回來的時候,說道,“《混亂之城》的票房在太平洋另一邊的市場上面,出現了一些意外。”(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