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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紡線作坊,改名為製衣坊,這裡集紡線,織布,做衣服與一體,原本的名字不太適合,就乾脆改了個名字。

紅秀看到他們,熱情地道:“一家人來買東西,看著就不一樣。金仔到了你們家,那可是要享福的。”

“金仔,你以後可要對花紅和林言好一些啊,她們對你多好啊,多少人羨慕你。”

金仔憨憨地笑了笑,“我會對她們好的。”

“今天來是給金仔買衣服嗎?”紅秀轉頭看向花紅,“是要買麻布,還是買成衣?”

“麻布。”花紅覺得金仔的衣服不用太講究,買麻布自己做就行,這樣省錢。

林言卻同時道:“成衣。”

紅秀一下子笑了,“你們娘兩沒商量好啊,這到底是買啥,這邊是麻布,那邊是成衣,你們自己選。”

花紅堅持道:“買麻布,我給金仔做幾身衣服。”

“阿孃,金仔第一天來我們家,給他買身好衣服。就那種,耐磨實用,他以後要幹活,衣服不耐穿不行。”

看花紅猶豫,林言接著道:“阿孃,要不這樣,買衣服的錢我出,你買布,這樣就不用糾結了。”

現在的麻布價格比原來降了一點點,雖然只降了幾分錢,但已經很不容易,紅靈一直致力於此。

金仔忙道:“買最便宜的布就行,我的衣服不用講究,能穿就行。”

紅秀笑呵呵道:“林言這是好心,想給你買最好的,你還不要啊。不是我吹,那身衣服是最好的麻布做出來的,好多人都想要。”

“我知道,衣服好,也貴,我不要那麼貴的。”金仔又不傻,當然知道越好越貴,他剛來這個家裡,還沒掙錢。

林言道:“只買一身好的,再買些麻布,讓阿孃給你做,花不了多少錢。”

花紅:“那一身衣服要5角錢,太貴了。不如買一匹布,回家自己做划算。”

“阿孃能做出那樣的嗎?”林言看著花紅的手,要是有那手藝,早就買布自己做了。

“就這麼定了,買那一身,阿孃再選兩匹布。”

紅秀笑盈盈道:“可不是嘛,金仔,快去試試這身衣服,看合不合身。”

金仔手裡拿著衣服侷促地站著,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做。

林言看著他,笑著催促:“快去試試,要是不合身我們再換。”

金仔看向花紅,她才是一家之主。

花紅點了點頭,“那你去試試。合適了咱就買。”

看著金仔去了換衣間,紅秀才笑道:“你們對金仔真好,金家不把他當人看。到了你們家,那可真是大好事。”

她聽有人說,花紅家同意金仔進門,不過是缺勞力,金仔一樣逃不開幹苦力的命。現在花紅娘兩捨得給金仔花錢買衣服,那可是讓暗中不懷好意的人失望了,反而只會讓更多的人羨慕金仔。

看到金仔出來,林言眼睛一亮,“阿爹,這身衣服太適合你了,我們就買這身。”

挺括的長衣長褲,被金仔穿上身,氣質立馬大變樣。他又高又瘦,換上新衣服後整個人氣質立刻變得一樣,身形修長,精幹不少。

紅秀誇道:“可不就是嘛,這身衣服就是給金仔量身定做的一樣,一上身像是變了個人。穿出去走到街上,必定人人豔羨。”

“還真的很合適,這麼穿著,金仔看著是不一樣了。”花紅也沒想到,只是換了身衣服,能變化這麼大。“就買這一身。”

“好嘞,金仔乾脆就穿著回去,讓那些眼紅的人看看。他到了你們家是對的,以後不用再過苦日子了。”紅秀笑的開懷,又做了一單生意,“你們再看看布匹,那邊有幾種新做出來的,我給你們說說。”

在製衣坊待了快一個小時,買了不少東西。給金仔買了一身衣服和一雙麻布鞋,三雙草鞋,給林言買了一身衣服,花紅還買了四匹布。

花費2元6角錢,林言出門帶足了錢,否則還真不夠用。

金仔主動拿著所有東西,三人一起往家走。

一路上,遇到的人看到他們總會問東問西,不大一會兒,金仔到林言家的第一天,花紅和林言給他買了新衣和新鞋就傳遍了。

為了慶祝金仔第一天加入這個家庭,晚飯做的很豐盛。

花紅會做的飯菜都做了,擺滿了一桌子。

金仔坐在桌子前,看著一桌子吃的,心裡十分感動,他知道她們會對自己好,才下定決心來的。

今天的所有事情都證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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