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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說明溍的嘴角又彎了起來,緋歌總能讓他輕易開懷,彎腰低頭,垂眸低語,在緋歌的耳邊輕喃:“咱們回家,登臺沒什麼緊要的。”其是宋明溍怕她給自己丟人!
緋歌聞言又想起了孫良玉地挑釁,鼓鼓腮幫子,輕哼一聲:“輸人不輸陣,我才不當逃兵!而且,你個死木頭,誰說我會輸!”
二更··還有一更··愛你們··(*^__^*)嘻嘻……
☆、052:琴簫和鳴音,水到渠成來(二)
大約天底下也就只有緋歌會敢罵宋明溍為死木頭,也大約只有緋歌才不會去在乎所謂的名門淑女形象,她只覺得給自己帶上一層面具多累。如果宋明溍真的喜歡自己,就要喜歡自己的全部,有點還有缺點,緋歌不喜歡兩人過日子還在這小心翼翼跟算計。
從小長到大,周緋歌是什麼樣子的就是什麼樣子的,在宋明溍的眼前從不加遮掩,也只有面對宋明溍的時候,面對其他的人的時候,周緋歌還有一重身份王府的郡主,雖然調皮搗蛋出名,可是從不曾給王府抹過黑。
宋明溍從來是冷冰冰的,俊美如斯,難有笑容。今兒個兩度露笑,實在是讓眾人大為吃驚。看著宋明溍小心呵護的女子,越發的羨慕起緋歌來,周家二郡主跟宋家大少爺的事情誰人不知道呢?能被人這樣的呵護,真是讓待字閨中的少女除了羨慕之外實在是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緋歌也不待宋明溍反對,一雙玉腳狠狠地踏過他的腳面,往高臺走去。
一旁一直沒有說話的鄭風,這個時候瞅著宋明溍黑鞋面上兩隻觸目驚心的腳印,搖頭晃腦,扯過剛剛溜來的宋明程道:“你哥是不是真的很奇怪?有人踩了他,他還笑。”
宋明程輕咳一聲,今天本就來的晚了,好戲都沒看到,心裡正鬱悶,聽到鄭風這麼問,嘿嘿一笑:“若是周緋歌就罷了,要是換成你我估摸著三天下不了床。”
鄭風撇撇嘴,想要再說什麼,卻聽到宋明程又說道:“不過這個野丫頭真的會彈琴?”摸了摸溜光的下巴,故作老成的說道:“別把好好的一張琴給弄得跟彈棉花似地,荼毒我們的耳朵就好。不過我覺得彈棉花的應該也會比緋歌彈得好聽些……”
鄭風臉黑如墨,宋家人嘴巴毒的很,果然是一點不假。
緋璃並沒有阻止緋歌,她想著緋歌既然敢來想必是有所準備的,大不了自己到時候救場,因此神情極為放鬆的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不管是什麼事情,哪怕是下一刻天塌下來,周緋歌也不會皺一下眉頭。既然天要榻,你又沒有辦法阻止,皺眉頭也是塌,不皺眉頭也是塌,那為什麼要皺眉頭呢?
這樣理論每每就會讓緋歌崩潰,想到這裡緋璃又笑了。
淺淺的笑容,眉眼間不由得帶上了一層溫柔,模模糊糊間,似乎覺得有人正在看自己。
抬眸,遠望,隔著層層人群,一眼便望進了金色的眸海中,原來竟是他!方才逐漸死寂的心突然間似乎又死灰復燃,那退卻的激情又重新靠了岸,眨眼間緋璃做了一個決定,只是誰又會想到,不過是一場琴簫合奏,卻引來一場爭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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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琴簫和鳴音,水到渠成來(三)
緋歌上了臺,孫良玉微微一笑,道:“到底是二郡主爽快,說過的話究竟是算數的。”
緋歌看著孫良玉,心神漸定,彈琴吹簫不管是哪一樣樂器,沒有幾年的功夫是不能有成就的孫良玉便是從小學彈琴,如今方能在同齡人中成為佼佼者,一鳴驚人。
孫良玉不過剛及笄,便是六歲開始練,如今也不過八九年的功夫,緋歌其實還沒有看到眼裡,她學彈琴可有二十幾年了。是的,這輩子從新為人後的確是沒有學過,可是上輩子,自小便出生在音樂世家,一手古琴彈得是行雲流水,一支簫吹得風生水起,正因為上輩子每天都與它打交道,所以這輩子即便是不學,也是極熟悉的。
今日百花盛會原本沒打算彈琴,緋歌準備的是一支舞,一支霓裳羽衣舞,大唐歌舞,聞名天下,這個時候將失傳已久的霓裳羽衣舞呈於臺上,緋歌最想看到的是宋明溍那張呆愣的臉,誰說她周緋歌什麼都不會,因為前生已經將這些雪進骨髓裡,所以今生即便是不學那也是終生不會忘記的。
奈何孫良玉今日似乎是一定要跟緋歌別苗頭,這便讓緋歌的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