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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套沙發上,進這房子我們第一時間掌握的線索就是沙發少了個坐墊以及被匕首紮了幾個洞。按照兇手前幾次的犯罪習慣,我們這麼容易得到的證據,一定是他偽造的,是他希望我們去查的。這麼做對他有什麼好處呢?就是忽略了他真正犯罪中所留下的證據。沙發坐墊下居然破了一個小洞,用膠帶紙貼著,這膠帶紙又偏偏是上一回膠帶紙使用時的。不妨大膽假設一下,這個洞就是兇手留下的,並且他沒有其他辦法掩蓋這個洞的存在。所以才拿走了一個沙發墊,又故意用匕首捅破沙發,讓我們去查匕首捅破沙發的原因,而忽視了另一排沙發上的這個小洞。”
高棟指著這個指甲蓋大小的洞,道:“你看洞的邊緣,是剪刀剪出來的,也就是說,一開始的洞破損面積更小,有人把洞破損的一圈邊緣剪掉了,然後用膠帶紙貼上去。”
陳法醫緩緩點頭,依然皺著眉,不解道:“可是這麼個洞,就算確實是兇手留下的,但和案件能有什麼關係呢?”
高棟笑了笑:“是啊,能有什麼關係呢?我們現在基於兇手的立場考慮問題。兇手意外弄破了沙發,又不想被我們察覺異常,於是用膠帶紙補了。可是為何偏偏拿走了一個坐墊,又在另一處坐墊下方用匕首扎洞,這樣豈不是更顯得異常嗎?假設這個洞,是匕首或其他利器弄破的,他沒必要補了這個洞,又用匕首去額外扎另幾個洞。唯一的答案就是,這個洞不是普通兇器弄出來的。”
陳法醫看著高棟,過了半晌,緩緩張口:“槍?”
高棟點點頭:“記得樓下鄰居當天下午聽到過一聲爆炸聲嗎?過去只是懷疑兇手可能有槍,但畢竟槍擊案在我們市發生得很少,通常只是打架鬥毆用的氣槍,謀殺命案中用槍極其少有。所以我一直不敢下定論。現在你看這個洞,如果這個洞是兇手弄出來的,那麼唯一解釋就是兇手開過槍了。如此,這套沙發的所有疑點都很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