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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拋開王寶國案,短時間內胡海平和邵小兵這兩個一把手都遭遇如此離奇的犯罪,手法都從沒見過,兇手必定是同個人。
他既然敢做出這麼大的案子,並且把邵小兵案子做得這麼匪夷所思,必然,他用石板把胡海平砸死,不會靠的是運氣,而是有充分的把握。
如果殺胡海平時,兇手身處單元樓內,靠用手把石板推下去,那麼他當時一定是站在擋雨板上的,這樣的目標很大,石板砸下後,發出巨大聲響,對面單元樓的人看過來,不可能沒注意到擋雨板上的這個人。所以這不可能。並且用手推石板,推的時機和力度把握難以確定,不能保證一定會砸中胡海平。
如果兇手身處單元樓內,並沒站在擋雨板上,而是站在窗內,用木棒之類的東西把石板碰下去,也不可能的,因為胡海平走到離單元樓較近時,六樓室內的兇手是看不見他的,沒法判斷何時推下石板。
兇手沒有在單元樓內,而用遙控裝置控制石板掉落,砸死胡,那麼這一切就容易解釋了。只要兇手事先計算好胡海平回家的走路速度,再計算出石板的落地時間,確定出一個點,當胡海平走到這個點時,操作遙控器讓石板往下掉,就能砸死胡海平。
但立直的石板往下掉落的過程中,先做一個翻轉運動,再做自由落體。而根據上回那個大學教師所說,如果兇手沒做翻轉運動的時間計算,而是當成自由落體計算,最後的誤差很可能會導致胡海平沒有在石板落地瞬間,踏入那個半米寬的“死亡區域”。
計算翻轉運動所需的時間涉及到了微積分,此前高棟只是懷疑,現在結合邵小兵案判斷兇手膽量和犯罪能力,高棟幾乎可以肯定,兇手一定接受過大學教育,並且記得大學的微積分知識,身份可能是大學畢業不久、工程師、學校老師這幾類。
光確認出兇手的身份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