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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了一具男屍,縣刑偵隊人員過去一看,是邵局長。9點多我這邊帶人趕到,初步看現場保留得很完整。邵局長摔死在沙灘旁邊的一處岩石灘,岩石灘上面是個二十多米高的小山丘,我們到山丘上面看了後,山丘頂部是含沙量很高的泥地,那裡海邊潮溼,泥地溼軟,腳印保持得很完整,我這邊仔細檢查過,泥地上有邵局長的腳印,並且只有他一個人的腳印。”
“死亡原因就是摔死嗎?”
“對,摔下來的地方是岩石灘,所以全身骨骼碎得一塌糊塗。我仔細檢查過了,骨骼碎裂完全符合二十多米掉下來的特徵。”
高棟想了一下,問:“能不能查出來,除了摔傷外,身上還有沒有其他外傷。”
“我當天下午就進行了解剖,詳細看過,所有明顯外傷全部是高空摔落造成的。此外,手腕等部分有些輕微挫傷,判斷是墜空過程中,邵局本能掙扎與崖壁相撞造成的。”
“他身上有沒有中毒跡象?”
“血液經過毒化測定,沒測出任何中毒情況。這是完整的驗屍報告,老大你看一下。”
高棟接過驗屍報告,逐字逐句詳細地看下去,陳法醫有幾十年的驗屍經驗,水平高超,市局裡老陳絕對是首席法醫,在高棟手下幹了近十年,幾乎從未出過差錯,高棟對他的能力自然是深信不疑的。
高棟把驗屍報告連看了三遍,確認驗屍在程式步驟上沒有任何問題,所能想到該測的環節也全部測過。
死者邵小兵死亡時間是星期一凌晨0點到2點之間。高棟想了下,當時邵小兵那條簡訊的時間是凌晨一點,也就是說,發簡訊時間和死亡時間是一起的。
直接死亡原因即高空墜落摔死,死者面板及骨骼傷口與屍體所在位置的石頭形狀完全吻合,附近未找到任何搬動屍體的痕跡,也就是說,石頭灘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不存在在其他地方死後,被人運到石頭灘偽裝成自殺的可能。
並且死者體內血液沒有中毒跡象,除高空墜落造成的傷勢外,找不出任何其他傷口。
石頭灘上方的山坡上,只找到邵小兵一人的足印。而下方石頭灘周圍,由於岩石構成,無法保留足印。
高棟尋思了一遍,既然已經確認邵小兵是高空墜落的,並且石頭灘是第一現場,那麼只有兩個可能。
第一種情況,邵小兵確實是自己跳下來的。
第二種情況,邵小兵是被人扔下來的。
但山坡上只有邵小兵一個人的足印,沒有第二個人的腳印,從常理判斷,不可能被人扔下來。
可是,他真的是自己跳下來的?
難道他真的是殺害王寶國的兇手,畏罪自殺?
但胡海平又是誰殺的?
就算邵小兵殺了王寶國,動機呢?他幹嘛去殺王寶國?
並且到目前為止,警方對王寶國案子的偵查毫無線索,他何必要畏罪自殺?
其中一定有疑點!
第四十四章
高棟思忖良久,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雖然山坡上的腳印是邵小兵的鞋子,但有沒有可能是另外一個人穿著邵小兵鞋子,揹著邵小兵走到邊緣處,然後把他扔下去?
這可能性不是很大,因為邵小兵是個胖子,體重目測大概在一百六十斤左右,把這麼個大胖子背到山坡邊緣處,你要把他扔下去,他一掙扎,說不定把你給拖下去了。
如果邵小兵當時沒有掙扎反抗的能力,意味著要麼被下藥,要麼被繩子捆住身體了。
被下藥的可能已經排除了,因為屍檢結果體內沒中毒。
被繩子捆住的話,邵小兵手腕上有些挫傷,老陳判斷是他墜空時與懸崖壁上碰的,當然,高棟覺得也有可能是被繩索捆綁留下的痕跡,因為屍體摔爛了,一些東西沒法下準確結論。
如果邵小兵是被人用繩索捆住了,那麼兇手必須要把他的手腳全部綁牢,他才沒法掙扎。腿腳都綁牢沒辦法揹他,只能抱他或扛他。扛他是不可能的,這胖子體型太粗,扛不上。抱他更不靠譜,世上應該沒幾個人能把一百六十斤的龐然大物抱在手上吧?
那麼會不會是兩個兇手一起把邵小兵抬過去的?
山坡上只有一個人的腳印,意味著處理邵小兵時,只有一個人。山坡上是泥地,腳印沒法清理,也沒有發現清理過現場的痕跡。
對了,也許兩個兇手,一個人穿了邵小兵鞋子,另一個人買了一雙品牌、尺碼完全一樣的鞋子?
可是兇手怎麼知道邵小兵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