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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愛我!為什麼餘哲這樣對你,你都可以不恨她,卻不能愛我?”他的聲音漸漸加大,含有讓人難以察覺的苦澀。
“我們見面的第一次,你就對我非禮了,以後的每次見面你都待我如此的好,叫我如何用正眼看你?”我冷笑著說反話。
“那是……Shit!”他說不出話來,忽然放開我滴血的手,踢開椅子,走出去。
“許傑。”等他走到門口時,我叫住他,平靜地說:“我恨你。”
許傑的拳頭鬆了又緊,緊了又松,背對著我說:“沒關係,如果你不愛我,那就恨我吧。我不會讓你逃出我的。白苗,你這輩子只能是我。”
等許傑走後,我才慢慢走出會議室回宿舍,血透過紗布滴在地面,隨著我的行走的路線,形成一條軌跡。
第二十三章
事情往往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
星期四,各班都接到兩份通告,一份餘哲因為捏造證據誣衊他人,又把他人打成重傷,開除學籍。沒指“他人”是誰。
第二份,是白苗的記大過處分取消。沒寫取消的原因。
“苗苗,你終於平反了!”陳婉激動地擁抱著我,又哭又笑。
“還是惡有惡報。”林琳感嘆。
我看著通告,班主任也故意把通告第一時間給我看。還記得她遞給我看的神情,有欣慰有開懷。餘哲也終於像林琳說的那樣“惡有惡報”了。其實我最想知道許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都定了我的死罪了,卻又為我平反。是他良心發現?我不覺得他會有良心,搞不好又是對我的另一個陷阱。
這中間曲折的事情,我沒透露出去。想必餘哲也知道自己罪惡過於重大吧,她也沒怎麼對外人說。所以會議室裡發生的事情,只有當事人知道。
看見自己終於清白,心裡也有一點安慰,可是也不像陳婉那麼誇張。從小學磨練到現在,我已經不愛透露自己的情緒,也沒什麼情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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