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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我現在也是他二叔,帶他到我家住上幾天,不打緊吧?雖說我是鎮長,可我那些鎮民一點也不給我面子,讓我把丹尼爾帶回去炫耀幾天,我再給你送回來。”
丹尼爾對於格雷而言,不僅是很重要的義子,更是很重要的的籌碼。怎麼可能讓他到一個剛結拜並且一直有政治鬥爭的義弟家裡住?他霍普是什麼人,格雷還不瞭解?宛轉地說:“你看我也才認丹尼爾這個義子沒多久,總不能剛擺完晚宴就把他丟到一邊吧?這樣我還算是個父親嗎?過一段時間,過一段時間我親自把他送到你家,好不好?”
霍普知道暫時沒有機會把丹尼爾弄到手,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去。國不能一日無君,鎮不可一日無長。下次再來拜訪。”
“好,下次我帶丹尼爾去你家拜訪。”
格雷不屑地笑了笑,暗道:“帶丹尼爾去你家擺放?你那點心思我不知道?除非丹尼爾死了,不然想都別想。”
“一言為定。”說著,霍普轉身離去。低聲說:“下次,下次下到我死了還沒到我家。不行,我要每個月騷擾你一次,看你把不把兒子放我我家‘住上幾天’。”
“爹,我跟哥去和伊恩叔練武去了,午飯回來的時候再向您請安。”丹尼爾記得昨天那下人見自己對他鞠躬後,態度十分滿意;知道鞠躬代表禮貌,便對格雷鞠了一躬。
“嗯,去吧。”格雷揮了揮手,道。
“哥,哥。”丹尼爾讓下人把自己帶到史密斯的房間,“誒,哥呢?哥,你到哪去了?”
下人在門外看見丹尼爾像找什麼似的,又介於主僕之見,站在門外問道:“二少爺,您找什麼?”
“我哥哪去了,你知道嗎?”
“大少爺啊?他好像去找您了。”
“是嗎?謝謝。”丹尼爾謝完,跑回自己房間找史密斯。
而史密斯剛到丹尼爾房間卻不見丹尼爾,自言自語道:“丹尼爾到哪去了?該不會一大早就去練字了吧?不是說好了,跟我去練武嗎?真是的,給我找到你,你就死。”
“哥,不要走。”丹尼爾一手提著褲子彆扭地跑來,看見史密斯仍然一瘸一拐地走向走廊的另一方向,加快腳步跑上前。“哥,我到你房間找不到你,他們說你來找我了。”
“沒事跑去我房間幹嘛?我自己不會找你?”史密斯的態度不是很好,雖說丹尼爾已是自己的義弟,可他的心裡卻不是這麼想,頂多只是介於下人之上和兄弟之下的關係罷。
“你的腳不是還沒好嘛,所以我才去找你。”丹尼爾看了看史密斯的腳,道。
“你不說,我還真忘記疼了。”見丹尼爾對自己恭恭敬敬,史密斯的火氣稍稍降下幾分。可雙腳的痠痛使自身無法站穩,無力地倒下。
“哥,你還要去練武?”丹尼爾把他扶起,指著他的腳,憂鬱了一下,問道:“你的腳能堅持住嗎?”
“能,一定能!我說過,要成為最優秀的戰士。”史密斯一副認真的樣子望著丹尼爾的雙眼道。“走,我們騎著火火去。”
史密斯由丹尼爾攙扶著來到火火面前,火火正舒服地趴在地上睡覺,兩個鼻孔噴出暖和的白霧,鮮嫩的綠草被它腥臭的唾液壓倒。史密斯聳了聳肩,道:“從來沒有這麼早把火火叫起來,它現在應該在做美夢吧?”
“火火在做美夢?它的生活還不夠美好嗎?還需要怎麼個美好法?”丹尼爾問道。
史密斯看了看他,有點不滿他對現在生活的滿足,道:“你真是自足。我們對於生活在國都裡的大貴族而言,就像奧蘭多那些平民和我們的階級分別。就算我們的財產搬到國都,最多不就是百來戶人家的財產而已,而在他們那些大貴族的眼裡不過是九牛一毛。”
丹尼爾搞不懂這些財富的關係,他只知道每天都飽飯吃就夠了。小心翼翼地避開沾滿唾液的綠草,伸手拍了拍火火的頭。史密斯正想要阻止他,可那隻手已經拍到了火火。
正如史密斯所言,火火的確在做夢。此時美夢被攪和,而攪和自己的那個人的氣味不是主人的,自然不會那麼避忌。眼皮沒有睜開,嘴巴卻張大到極限,一道高度便可與成人相比的火焰從嘴巴噴出,把殘留在牙齒縫上的口水都蒸發的乾乾淨淨。
史密斯知道會這樣,顧不得雙腿痠痛的不便,伸手抓住丹尼爾往一邊跳去。
速度不夠快,丹尼爾的衣服被燒著,要想用水把火澆熄,可不知道要跑多遠才有。掙開史密斯,在沾有火火口水得草地上不住打滾,也顧不得火火那噁心且有腥臭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