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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輕鬆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難,見它肚子時常是癟的,南風就扔死鳥給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風走遠或者不在時再來銜走,後來慢慢熟了,南風扔鳥給它,它就過來吃掉。
獨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風就有心馴它充當夥伴,扔食時越扔越近,一個月後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來吃,晚上也不走遠,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過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時候,南風將公狼引進了山洞,他睡東邊,狼睡西邊,一開始狼還怕火,後來習慣了,也不怕了。
不過狼終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於人,南風與它住在一起,時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跡象,立刻給予懲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養到現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鳥也少了,南風還能挖山藥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隨著二人逐漸默契,南風便與公狼合作狩獵,他負責驅趕,公狼負責隱蔽突襲。
捕到獵物,南風先吃,然後再給那公狼,這是為了讓公狼知道誰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風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於太過無聊,但他一直不曾為公狼起名,他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離開,不能帶著它。
南風是沒給它起名,但公狼還是找到了屬於它的名字,南風喚它都是“嘿”,於是它就認為自己叫嘿。
這段時日南風從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時間都在盤膝打坐,萬里之行始於足下,哪怕天賦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為雖然算不得什麼,卻也比洞神要厲害一些,旁的不說,至少力氣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時,南風偶爾也會想起自己服食過的龍齒天蠶,他服食的天蠶應該是隻公蠶,有脫胎換骨之效,但那天蠶只在重傷彌留之際才會起效,除非身邊有王仲那種岐黃聖手,否則就算脫胎換骨,人也死了,沒有任何意義。
實則最穩妥的就是雌雄兩隻天蠶一起服食,重傷瀕死之際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時脫胎換骨。但龍齒天蠶極為罕見,王仲夫婦捉到得那隻倒是隻母的,但他們不可能將天蠶送給他。
眨眼又是一月,南風打算離開了,冬天馬山就要過去了,到了春天蛇蟲鼠蟻就會復甦,不宜繼續留在山裡了。
南風沒什麼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沒有上路,公狼現在已經視他為同伴和首領,他若是走了,公狼會非常失落。
二月的一天,南風動身了,公狼跟在後面送他,一隻母狼自後面遠遠的吊著,那是公狼新近尋到的伴侶。
“回去吧,找你老婆去。”南風衝公狼擺了擺手。
公狼雖然不會說話,卻很通人性,知道分別在即,走過來用頭磨蹭南風的手。
南風摸了摸公狼的頭,又指了指遠處的母狼,示意公狼過去找它。
此前已經拖延了不短的時日,此番南風便沒有多做停留,衝公狼道別,轉身離去,
等到南風走遠,母狼跑過來與公狼會合。
下到山腳,南風轉頭回望,只見兩隻狼站在山頂高處,公狼見南風回頭,引頸嚎叫,“嗷~”
“我會回來看你們的。”南風高喊回應。
上路之後,南風走的很是急切,他此時離高玄修為只有一步之遙,而胖子卻一直不曾入門,得儘快趕去佛光寺,幫胖子學到八部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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