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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打了捆的秸稈豎在田邊。
田地沒有規劃,看上去頗為粗糙,仇無衣聽薇薇說過,夜叉族認為大規模耕種是對大自然的不敬,所以他們的耕作方式粗放簡單,出產的作物也不多。
不過話說回來,夜叉族種植的作物也多半當做冬日牲畜的飼料而已,很少當做自己的食物。
田地與叢林中間出現了一條寬闊的石子路,在道路兩旁,仇無衣看到許多梯形的黑色方石,每個方石頂端都有一個人類的顱骨,森森白骨上繪著好多不明意義的圖案,而這些頭骨都用木釘從眼眶穿過後再釘在方石之上。
其中有些頭骨還很新鮮,仇無衣看到這幅景象,心中多少也有些不舒服。
夜叉族用人頭祭祀的說法是完全的謠言,早就沒人相信了,實際上,這些頭骨是夜叉族所供奉的英魂,有的是德高望重的老人,有的是戰場上壯烈犧牲的勇士。
夜叉族認為人的靈魂在頭部,供奉頭骨,就相當於逝去的人常在身邊,在精神上給他們力量。
儘管仇無衣已經知道了這些,但是從兩列頭骨當中穿行的感覺實在不怎麼好。
走了大約七八里路,前面的村莊已經隱隱約約看得見輪廓,正是夜叉族的部落。
在距離部落還有一段路程的地方,悠悠呼地吹了一聲悠長的哨子,很快,村中湧出很多身穿獸皮的巨漢。
夜叉族的男性普遍身高在兩米以上,這樣一群彪形大漢一同出現著實氣勢十足,他們的眼力很好,看到仇無衣之後並不警戒,畢竟這個部落與外面鎮子的關係深厚,平地人沒有那麼稀罕。
“他是平地人的巫師,來自遠方的旅行者,不過他沒有把握治好爺爺的傷,所以也沒有約定報酬。”
悠悠簡單地把事情說了出來,夜叉族說話沒有什麼轉彎抹角。
“小悠悠,這就不對了,就算他沒有把握,也照樣是從遠方來的客人,理所應當受到咱們的招待,小兄弟,裡面請啊,先喝點熱酒暖暖身子。”
一個大約五十歲的中年漢子伸開蒲扇大的手,熱情招待仇無衣。
“大叔,我是來給老族長看傷的,如果可能的話,應當讓我先去看一看。”
仇無衣笑著婉拒道,他很喜歡夜叉族這股熱情勁兒,雖然遠在深山,但在這裡卻有一種到家了的感覺。
“好!小兄弟性子倒是爽快得很,想必是有大本事的,我叫阿託斯,是部落裡的講經祭師,跟我去見老族長吧,你們趕緊去準備!”
阿託斯早已對出言爽快的仇無衣心生好感,大手一揮,讓眾人去做該做的事,領著仇無衣走向部落中最大的帳篷。
三言兩語之間,仇無衣大致打聽到阿託斯這個講經祭師的身份,夜叉族沒有文字,古老的經典,祭文,禮節等都是透過帶帶口耳相傳流傳至今的,負責傳承這些文化的人就是講經祭師。他們在部落裡地位很高,甚至高於族長,只是因為現任族長年齡與輩分較大,彼此才平起平坐。
“阿叔,悠悠請來平地人的巫師了,是從王都那邊來的呢!”
阿託斯把厚重的熊皮簾子一掀,帳篷裡的熱氣頓時噴到了仇無衣的臉上。
“咋呼個啥,老頭子我又不是馬上就死,進來吧。”
洪鐘一般的聲響從帳篷裡傳出,全然不似身受重傷的模樣。
“老族長您好。”
仇無衣走進了帳篷,禮儀完美地仰望道。
之所以仰望,是因為帳篷中央坐著的老人著實太高,恐怕站起來會超過三米。
如果不是事先清楚,仇無衣絕對不會認為看到的是一個人類。
“娃娃你是巫師?也太年輕了吧。”
老人舔著粗糙的舌頭,手中捧的是整個的酒桶,壯碩身軀就像一座大山擋在仇無衣面前,長長的銀髮出奇的濃厚,與鬍鬚眉毛混為一體,使得他看起來如同長了獅子模樣的腦袋。一張四四方方的寬臉異常勇猛,分明只是一個老人,那股氣勢卻比魔獸還像魔獸。
他的名字叫古那馬,夜叉族的語言當中,就是山峰的意思。
“確實比不上老族長見多識廣,但我們也有自己的方法和技術。”
仇無衣不卑不亢地答道。
“好好好,老頭子的這隻手就有勞娃娃你看一看了。”
古那馬族長隨手掀開身上的皮衣,露出了自己的右臂。
可能抵得上一個普通人身體粗細的手臂包裹著樹葉,刺鼻藥味令仇無衣連連打了幾個噴嚏,從味道中他辨別出了好幾種常見消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