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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動靜,開始後悔。繞到另外一棟樓,終於看見了它,還是遠遠地躲著我。把火腿腸掰了一點扔過去,它立即就吃了。又掰,又吃。漸漸地,它從離我十米到八米、五米,最後居然敢探頭吃我手上的東西。�
吃的時候它很小心,只能感覺到溼漉漉的鼻翼氣息,火腿腸就被叼走了,我的手指頭連它的牙都沒感覺到。它很漂亮,應該是斑點和柴狗的串,估計也是被人養大後遺棄的。�
兩根火腿腸很快喂完了,給乒乓電話讓她再拿點下來,她這才相信我真的跟狗在一起。“你為什麼不把它帶回家去?”深夜12點多,她跑下樓,看著我餵它。我說:“這狗估計被打怕了,很害怕,餵它吃還好,要帶它走,不是一天兩天能做到的事情。”�
它終於吃飽了,居然對我哼唧了兩聲,打了個滾。我想摸摸它,它卻仍是掉頭就跑。�
回家的路上,乒乓說:“今天才發現你這麼溫柔。”我撇嘴:“那是對狗!對人,哼,溫柔……”�
第二天天氣很好,一到停車場就看見了它。喊它,它動動尾巴。小區養狗愛狗的人都多,它應該會留在這裡了。�
想起一件憾事。2004年春天的一個晚上,加拿大的雪還沒有化,很冷。我正在蒙特利爾的大街上走著,忽然一個人在身邊停下來,用法語問:“會說英語嗎?”我說,會。他鞠了一個躬,說:“您能讓我到您的酒店房間洗個澡嗎?我僅僅想洗個澡。”�
我愣了,這人30歲左右,穿得雖然很舊,但是很整潔,揹著一個旅行包,牽著一條小狗,那狗也安靜地看著我。�
我這個東方面孔,多半是來這裡差旅的旅行者,所以他才會向我請求。當時我的確住在蒙城的一家五星酒店裡,一個人一個房間,讓他在寒冷的冬天洗個澡,按說並不是件難事,但我下意識地想,不會是壞人吧,於是說:“對不起……”�
本來以為他會再哀求的,就像國內街頭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