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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眼瞼,選擇了沉默。
大媽接著道:“丫頭,我知道接受這一切對於你而言,很難。但是,我實在找不出比你更適合這份工作的人。從你生下來開始,你的靈魂便會經常離開身體,四處遊蕩,然後又會莫名其妙的回到身體裡去。這一切,就彷彿是一場荒誕的怪夢。然而,你的飢餓,你的虛弱,你那冰冷的體溫,卻騙不了人。
“其實,你的靈魂之所以會與身體分離,其主要原因是因為你的身體無法隨著你的意念而動。這麼講吧。這就好比小馬拉大車。你的靈魂有著跨越時空,行走在平衡空間的能力,但你的身體卻無法配合你完成自己的使命。”
大媽語重心長地說:“丫頭,你好好兒考慮一下我的提議。如果你能接受這份工作,我就能幫助你,讓你的靈魂與身體不再分離。”
我苦哈哈地問:“我能搖頭說‘不’麼?”
大媽笑得十分慈祥,站起身,說:“雖然我們允許一些不懂事的小朋友說一聲‘不’,但那些小朋友卻再也不會有機會說第二聲‘不’。大媽我這一輩子,沒幹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兒,就是手頭上有那麼百十來號的人命罷了。丫頭,你好好兒想想吧。”
大媽說完這話,並沒有在我的眼前消失,而是彎下腰,伸出手,一把抽走了我攥在右手的最後十塊錢,揣進了自己的褲兜裡,美其名曰:“老了,腿腳不好使了,得打個車回家嘍。”
我的眼中流露出悽慘的神色,身子前撲,抱住大媽的大腿,嚎叫道:“大媽,你不能將我最後的十塊錢也拿走啊!這事兒如果說出去,讓我以後還怎麼在道上混啊?!”
大媽推開我,衝大爺打了個響指,“走!”
大爺十分厚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似想要安慰我,實則卻是將那空空如也的塑膠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然後也揹著走,跟在大媽的身邊,走了。
二人迎著晚霞,漸行漸遠。
風中,飄來二人那飽含深度的話。
大爺對大媽說:“你不是說要打車走麼?”
大媽說:“有那十塊錢,幹什麼不好?打車,浪費!”
我忽然有種想要嚎啕大哭的衝動!
我到底是遇見了高人,還是遇見了神棍啊?啊!啊!啊!
我原本以為,自己已經是坑人的鼻祖了,沒想到,今天還真讓我遇見了兩個完全不要臉的老東西!竟然連坑人鼻祖的錢,也敢坑!其行為,簡直令人髮指啊!
我吸了吸鼻子,從地上站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頭也不回地向著與二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走出大約五十來步之後,我從袖口裡掏出一款最新上市的蘋果手機,手法利索地拔出手機卡,扔到路邊,然後將手機拿在手中把玩著。
嘿!你還別說,這新款就是不一樣!不但功能全,而且樣子就是漂亮!
大媽都一把年紀了,拿著這個好東西也是糟蹋了。
哎……可惜的是,如果不是大爺上來拍我肩膀一巴掌,我一準兒能從大媽的褲兜裡掏回自己的錢。
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手機,我咧嘴一笑,算了,我就不和大爺大媽一般計較了。這款手機啊,送到賊六那裡去,最少能幫我當成新傢伙賣出去。初步估計,少不了六千!
我一路哼哼著自己改編的《我不做大哥很多年》,漸行漸遠,“我不做扒手很多年,我不愛冰冷的床沿。不要逼我動怒,不要逼我下手,哦我會翻臉……”
第三章:誰與我生死與共?!(一)
我現在住得地方十分特別。
它遠離鬧市的喧譁,位於風景秀麗的郊區。這裡有大片的綠化面積和成群的巴洛克風格建築。住在我周圍的鄰居,都是非富即貴的有錢人。
我所住的房子,在此片小區中,是佔地面積最大,最高,最搶眼的一間!
按理說,能住在這麼高檔的小區,我也應該是個有錢人。但實際上,我確實就是個窮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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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你應該猜到我住在什麼地方了吧?
怎麼,還沒猜到?
如果還沒想到,那麼我就只能明確地告訴你,我現在居住的地方,正是——錦繡公墓!
呵呵,特注,我既不是鬼,也不是這裡的守墓人,而是……釘子戶!
知道什麼叫做釘子戶麼?
就是不畏強權,不畏生死,不畏惡勢力,勇於和開發商做階級鬥爭的人!
其實,我爺爺才是正宗的老一輩釘子戶。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