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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的極大恐慌與惱羞成怒。當天一早,校方先是以電話方式向《南方都市報》的主管上級《南方日報》社告我的惡狀,隨後校方更多次致電《南方都市報》有關領導人,並然誣告我在採訪時曾企圖敲詐勒索10萬元未遂! 金雁校方在這些四處散發的誣告信中稱,〃《南方都市報》記者石野及其編輯部某些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新聞權力,為所欲為,製造新聞,欺騙社會,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對於這種惡劣的老師打學生之事,校方只淡描輕寫地稱,“……學校一位年輕女教師因一位一年級學生違紀而採取了簡單粗暴的教育方法把學生從座位上拉出來要他承認錯誤,不幸正碰上了放在教壇上一把鋁尺子的銳角,刮傷了頭皮沁了血(醫院檢查診斷為頭皮裂傷)。事發後學校立即召開行政會議,對該教師作出嚴肅處理,並由學校數名領導帶著女教師上門向家長賠禮道歉,賠償了該生家長帶孩子上醫院醫療檢查、交通費、餐費、誤工費等共5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