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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的生命力,,爪子比鐮刀還要鋒利,是最難捕殺的動物,也是最兇猛的動物,阿鈴地父母是要讓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為了阿鈴,阿瓦第二天還是帶上心愛的獵犬上路了,為了尋找巨熊在山裡一待就是三年,終於有一天,讓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頭,而是一群。憑藉高超的技術,阿瓦終於獵殺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個普通獵人就是在厲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動步槍,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認為熊笨重,實際上,熊的最高速度能達到每小時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稱的黑瞎子,這個品種的熊入水能遊,爬樹的速度比人快,屬於全能選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這種熊該如何逃生,而且還是一群巨熊。
貌似這是個愛情故事,巨熊畢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這時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幾個月,村子發生了滑坡,阿瓦趕回去的時候,剛巧看見阿鈴落水,阿瓦也奮不顧身的跳了下去,他們彼此呼喚對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蓋了他們的聲音。
故事接近了尾聲,但是結局並不明朗,再差勁的故事也有讓人期待的東西,卓月追問道:“然後呢?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傷感,將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託你一件事,今後別在給我講故事。”卓月將目光放向湖面,無論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這清澈的湖水畢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沒的小鎮也是真實的。
這一湖水不止淹沒了小鎮的同時,也埋葬了許多的故事,當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纏綿悱惻,至少不會那麼拙劣。
胖子的搜尋方式是沿著血旗鎮向外輻射,在直徑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時候,終於找到那漫山遍野都灑滿鮮血的地方。至今,這裡依然是滿目的紅色,不過那不是血,而是一種鮮紅的小草。
凡是能御劍的修真者對距離的概念都比較模糊,站在飛劍上一分鐘和兩分鐘原本沒多少差別,但是也不至於離譜到這個地步。
“媽的,那個王八蛋居然說在血旗鎮,這地方離王家坪都不遠了,難怪我上次路過血旗鎮沒發現。”事不宜遲,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