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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一個人吃都嫌不夠的糧食,她硬是分給五個人吃。
所以大家都叫她“娘”,心甘情願的當她是“娘”。
只有最小的弟弟跟“娘”有確實的血緣關係。他似乎就是走親戚的產物,不過他既然從孃的肚子裡出來,就是大家最心愛的小弟弟。
林淵——米兒,在“娘”再一次去走親戚時,有了個念頭。
這是個吃人的時代。
這是個禽獸的時代。
不是吃人,就是被吃。
與其被吃,不如做吃人的那個。
禮儀廉恥,其實是一種善良。當人夠富足之後,才會願意把這種善良施捨給別人。
米兒發現她已經沒有這種奢侈的善良了。她只能把這種善良給她的家人:比如那個小小的“娘”。與其讓她繼續去出賣身體,不如用別的辦法弄來食物。
“米兒,你天天這裡看什麼?”豬哥問她,“娘還不到回來的時候呢。”
那就是“娘”每次走親戚去的地方。
“那邊好像有條路。”她道。
路本不是路,人走多了就成了路。站得遠了就能看到,那一片的地上有明顯的一道發白的痕跡。
“娘”是怎麼走親戚的?
家裡的人倒是都知道。以前“娘”去走親戚時,他們都因為擔心而等在這附近,遠遠的望一眼,哪怕什麼也看不見,似乎只要能看到那條“路”大家就安心了。一開始是大姐,後來大姐牽著二哥,再後來有了二姐,有了大哥,有了她。
這附近非常平坦,四下沒有林子也沒有山,離最近的山都有個兩三天的路程。所以很久以前就有走貨的人從這裡走——碰不到山匪路霸嘛。
就在幾年前,有很多軍隊從這裡過,就把這一片的地給踩平了,附近的人當然也都抓光了,十室九空,到現在也沒人敢回來。但這條路還是漸成雛形,到了年尾,就會有賺了一年錢的人從這裡取道歸鄉。
這便是要走的親戚了。
米兒一天比一天接近那條路,她人小走不快,就讓豬哥帶著她。豬哥以為她只是想去找娘,但聽說像米兒這麼大的孩子柺子最喜歡了,實在不放心讓她一個人,只好當了人力車伕,心想有他看著也不怕丟了。
慢慢的走遠了,也來不及晚上回家了,豬哥就晚上在土裡刨個坑,抱著米兒睡在坑裡。既然已經出來了,索性就去找娘吧。
兩人趕了兩天就看到了那條路,這裡的草已經全被踩沒了,跟旁邊有著明顯的分界,諾大一片空地,坑坑窪窪的,前不見頭,後不見尾。
作者有話要說:大家晚安,明天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