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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們吃了會怎麼樣,有可能買走的人是你,是你,是你。”他一連指了幾個人,頓時那些被他指的人都不舒服了,好像自己真吃了那壞掉的飯一樣。
“所以,因為害的人是大多數人,不是我想害誰才賣給誰,就算我是危險公共安全。”
——姜司官還說只要他宣講出去,就再退給他一百金。
所以老闆很誠實的在這裡“宣講”。就算這裡沒人堵他,他回到店裡收拾行李時,也要當街大哭一場,好“宣揚法律”。
最後,老闆被人揪著追打,還是在旁邊看著的城衛救了他,護送他回去收拾行李,再送他出城。
姜姬本以為有一個商人受了罰,其他商人又親眼看到城衛抄家,應該會有一陣商人退出商城的風潮。
但意外的是,首先,開茶館的人更多了。
因為其他茶館的生意都變好了,似乎因為這次的事,市面上有人說哪怕茶館做飯不新鮮都要罰一千金。
所以,反而給其他還活著的茶館打了廣告。
其次,更多的商人被“舉報不法”。
當然,都是競爭對手乾的。
多數都是“聽說某某殺-人了!”這種。姜姬發覺之後,告訴蟠兒這種舉報要鼓勵,因為抄家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創收途徑,但不能讓他們都盯著殺-人案舉報,這樣保不齊就會有人為了陷害別人而故意殺-人。
欺-詐罪可以放出來了。
相較殺-人而言,欺-詐很不好界定甲乙兩邊的對錯。
幸好,姜姬也不是真要追求真理正義,而是要插手商城的商業活動。
所以她的做法就是:誰給的錢多,她就給誰撐腰。
蟠兒就找了兩個人作戲。
甲商與乙商談生意,長吁短嘆怕生意失敗收不回本錢。某日,他帶重金前往金碧館——大家都看到了。
等他出來,手中抱的寶箱沒有了——大家還是都看到了。
然後,生意果然失敗了。甲商就說當時不是投資而是借給乙的錢,現在要乙還錢。
乙不肯還,甲就跑金碧館把乙告了。
城衛把乙抓了,把他的倉庫抄了,裡面的東西除了給甲的就都沒收了。
乙不服,告到衛始那裡。
衛始把蟠兒叫來,說要審他——太守與姜司官不合是“眾所周知”,聽說公主極為喜歡姜司官(的臉),而太守嫉妒的很!
乙認為太守必不會偏向姜司官,而且姜司官是收了錢的!
衛始問:“你收錢了嗎?”
蟠兒答:“收了,不過我收的是保證金啊。”
衛始對乙商說這我就沒辦法了,你認倒黴吧。
乙商說真有保證金?保什麼的?
衛始說真有,保你的生意成功的,不成功也能把本金要回來——不過,這東西是誰交錢保誰。
乙商出來,如此這般,這般如此的給大家說了一遍,然後興沖沖的決定坑一個他的對頭!只要把對頭引到商城來,再如法炮製一遍,那對頭不就完蛋了嗎?不完蛋也叫他吃一個大虧!
乙商馬不停蹄的走了,保證金已經傳遍商城。
“效果不錯。”她笑道。
聽說最近金碧館已經快被人踏平了,都是來交保證金的。
倒沒人覺得這樣不合理。
當官哪有不收錢的?
雖然公主喜歡商人,可閻王好過,小鬼難纏。公主手下的人想斂財,巧立各種名目收錢,公主又不知道,也無可奈何。
——不過這種事,他們熟啊!
只要姜司官和太守他們肯收錢,以後方便之門大開,對他們的生意那是大大的有好處!
立刻就有人抱著錢去找莫言了:他是管城門衛的,想借他手中的兵去一逞威風。
——這人是浦合來的。
平時用姜大將軍的人威風慣了,之前以為商城沒這個風俗,現在才想試探一二。
莫言義正辭嚴的拒絕了!
姜姬扶額,讓屠豚出去晃了一圈。
沒人敢找他。
太兇,不像好人。
這門生意不能浪費了啊!
姜姬看向姜義,他已經是蟠兒手下的人了。不知什麼時候有人傳,金碧館的人其實都是她的男-寵。蟠兒,龍涎,姜義,三人長的都很俊美,大概是流言的來源。
這樣一來,就不好讓姜義再沾染兵馬這一塊了。
她嘆了口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