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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安最後還是沒有選擇賣出去。

不是不想賣,有人已經出到十萬枚金幣的高價,有限其實還是非常希望能夠賣出去,但能開得起高價的人身後都有一個強大的家族,賣了不能取悅一人,倒是得罪了相當多的人。

十萬枚金幣在羅馬能幹什麼?大概是能武裝起兩個軍團,並維持兩個軍團包括軍餉和物資兩年左右。

武裝一個羅馬軍團並不簡單,首先要能夠生產或有渠道獲取足夠數量的軍械和甲冑。

早期的時候,羅馬人參軍是自帶武器和甲冑,後面才是兩手空空地去。這一點與諸夏那邊的上古先秦時期一樣,同時一樣的是諸夏後面也進行了改革,就是諸夏兩種制度來來回回地換,羅馬則是將士兵參軍獲取軍械的制度維持下去。

羅馬的短劍,便宜一些的幾十枚銅幣就能買到,問題是別奢望能有什麼質量。能夠拿得出手的短劍一柄的起價是兩個銀幣,以武器的鋒銳和結實,再到美觀等等,價格幾乎是沒有上限。

羅馬的一套甲冑,包括頭盔、面甲、胸甲、護肩、裙甲、護腕、護膝、小腿護具、戰靴,就算是質量最差的皮革款式起價也是需要至少一枚金幣,要是當下最為流行的‘皮皮蝦套裝’就是起價五枚金幣到上不封頂。

所謂的“皮皮蝦套裝”其實就是多層款式的金屬板甲,以西方比較熟練的鍛造工藝製作出大小不一的鐵板,用鑲或是扣、釘、綁的方式將鐵板一層層地連結起來,內部用皮革和布料製作得相對柔軟一些,外面就是層層相扣的金屬板甲,單從外觀來看就真的很像是皮皮蝦。

得說一句天大的實話,羅馬的“皮皮蝦套裝”正面防護力十分強,不但能夠有效地防禦遠端的箭矢,對近戰的刺和砍也有著驚人的防禦力,甚至是面對鈍擊也有良好的防禦效果。

想要高效弄死身穿“皮皮蝦套裝”的羅馬士兵,唯一的方法就是用利刃攻擊甲冑的縫隙處,或是用重武器……如狼牙棒、長斧等這些武器,去攻擊羅馬士兵的頭部,不是要敲出腦漿來,是對著相對脆弱的頸椎而去。

一整套“皮皮蝦套裝”的重量大約是在四十斤左右,羅馬步兵還有一面大盾的標配,大盾重量約是八斤,那麼光是防具就達到五十斤左右。西方歷史也就一再強調一點,吹噓羅馬人的耐力和體力。

以當今的現實情況為例子,同樣是板甲款式的漢軍具裝重步兵,他們的一套甲冑重量約是三十五斤,可並不止是身穿一套重甲,裡面還有兩層防護,一套為鎖子甲,另一套是皮革甲,甚至會至少穿三層的絲綢衣裳。這麼下來,甲冑包括盾牌或是武器,整體負重不低於五十五斤,甚至更多。

諸夏那邊另一些款式的甲冑,也就是鱗甲或扎甲型別的那些款式,重量遠比板甲更重,一樣作為具裝重步兵的話,負重將近七十斤左右,問題是防護力真沒比板甲強到哪去,就是在防箭矢上超過板甲。

錢財在羅馬非常重要,尤利安對於財富的追求一點不會比任何人少。小範圍內的競價不但無法使利益最大化,並且也容易得罪人,他想出了另一個辦法,就是廣發請帖,要開一場盛大的競拍活動。

王猛等漢國使節團的高層也收到請帖,他們對競拍其實不陌生,就是還沒搞清楚羅馬人的競拍是什麼樣的流程。

諸夏很久以前就存在競拍模式,但並不是讓有興趣的人聚在一起喊價,是各自寫下價格,由賣家去總覽競爭者各自的出價。很多時候其實不是價高者得,賣家是會選擇賣給地位最高的人,而不是去賣給出錢最多的人。這個也是諸夏的特色之一,有錢不如有權。

漢國使節團對於送出去的禮物被拿出來競拍,是一種不愉快的態度。

“雖是西方霸主,行為卻是蠻夷無疑。”鬥阿對羅馬是一點好感皆無,相比起來會比較喜歡波斯薩珊一些:“與之相較,相貌與我們完全差異的波斯人更懂禮節。”

“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大漢與大秦相隔何止千里。”蔡勉對羅馬和波斯薩珊都沒什麼好感,要說敵意倒是對波斯薩珊多一些,那是波斯薩珊離漢國比較近:“他要搞競拍,倒是對大漢有助益。”

在諸夏誰都幹不出將別人送的禮物拿出來賣的事情,尤其是剛剛得到禮物不久的時候。就如同收到禮物的人,他們不會當著送禮的人拆開看看是什麼禮物那樣,一致被認為是一件極度不禮貌的事情。

其餘的地方可就不是那樣,例如在羅馬人這邊,收禮者當著送禮者的人拆開禮物反而是一種禮節,也是給送禮者一個炫耀的機會。他們甚至可以在上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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