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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氛圍,幸福的兩個人,從那天起他們開始了牽手,他們的眼神中寫著“甜蜜”兩個字。
多年以後,他們走過了婚姻的十年,周圍的朋友紛紛跳出了圍城,而他們仍舊很好的經營著屬於他們的十年,正在準備著下一個十年,那張照片在那個夜晚掛在屋內最溫馨的一角,那天晚上他們牽手走在小路上,他們的回憶著從前,回憶著屬於他們的幸福,牽手走向明天。楓筆!
(本文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左手 (2007…08…02 09:00:35)
健全人都擁有左手和右手,在我九年前的右手使用次數就開始漸漸減少,我開始頻繁的使用左手,不知道是為了開發右腦,還是為了什麼,就讓我簡單的回憶從前吧,回憶我的左手。
九年前的夏天,我在開發區的一個學習班學習電腦,當時我晚上上課,是一個男老師教我們,那個傢伙長的很象唱《一封家書》的李春波,但他卻沒有李春波長得厚道,他總對我不滿,我當時在想是自己太帥,還是俺當時學的太快,他總和我挑毛挑刺的,我就開始有本能的反抗意識,他說東我就向西,也許是因為那時候還小,我就這樣和他一直的暗戰。
我當時領會得比較快,但在學習打字時,都要求雙手打字,而且漸漸演變為盲打,而我又倔強的左手打字,也儘量不看鍵盤或少看鍵盤,他又來和我挑刺,我又和他用眼神和行動繼續執行著,他沒有擰過俺,我也就在那時候形成了左手打字,這個習慣一直延續到今天。
習慣一旦養成就不好改過來,索性我後來也沒有改的意思,我走的路就是不走尋常路,何必要雙手打字那,俺又不是專業打字員,而且俺左手打字一分鐘也打幾十個字的,所以我現在一直是左手打字,右手握滑鼠,從而成為很多人觀看的另類動物。
迄今為止,我還沒見過和俺一樣左手打字的人,只是偶然的在部落格上看到有個人左手打字,但他距離我很遙遠,沒有辦法看他和俺是否一樣,是否和俺一樣是個人們眼中的另類,現在總有人叫俺瘋雲,也許有時候俺真的是瘋雲,但那只是有時候。
如今,九年過去了,我感謝那個教我的人,是他讓我無形的學會左手打字,可以讓我看似無招勝有招的打到今天,我對此無怨無悔,我會一直用我神奇的左手打出更多的文字。我左手打過的字早已經超過百萬字了,真的好辛苦,真的好讓我感動。我的每一篇文章都出自我的左手,聽起來我象是殘疾人一樣,但這個左手真的值得我驕傲。
我的左手也真的比右手有力量,不知道是不是打字練出來的,很多年以來一直是這樣,到現在也不知道右腦練的怎麼樣,也沒覺得自己聰明瞭什麼,只是儘量在彌補自己的錯誤,希望俺的左手一直為自己爭氣,更要蒸出一鍋饅頭,然後這鍋饅頭再引發一個血案,嘎嘎!楓筆!
火花 (2007…08…29 19:03:13)
初秋的清晨有著清涼的感覺,小雪沒有上班,因為是週末她可以在家中休息,她穿著睡衣在自己的房間走動,她早早的把手機開著,似乎在等著誰的電話,她也在等待中整理自己的房間,女孩的房間滿是粉色,粉色也總有浪漫溫馨的感覺。
小雪整理房間的時候突然翻起了相簿,相簿中有她和阿倫的照片,她的臉上一下子泛起了紅潤,這是女孩最甜蜜的而幸福的時侯了,也可以知道她對照片人的感受,但她眉間又有一絲憂鬱,這憂鬱的表情被時間凝固了,她把相簿抱在懷中,苦苦的思索著什麼,就這樣她一直髮呆好久。
原來他們認識好久了,也一直成為很好的朋友和玩伴,可阿倫總象個大男孩一樣,他笑起來都有靦腆的感覺,對小雪也照顧有佳,小雪對他陽光和細緻照顧感動著,也在日漸的喜歡著這個男孩,可是他從不把心中的愛意表露,這讓小雪為此苦惱著,七夕就要到了,阿倫約她去歡樂谷,她滿心歡喜,她在期盼著那天,也在期盼著那天有驚喜出現。
她不知道從哪天起喜歡聽張學友的《火花》,品讀著歌詞,品味著歌曲,夜晚她沏了杯香濃的咖啡,把自己房間裡的燈熄滅,一個人重複的放著那首《火花》,她趴在窗臺上看著滿天的星斗。她努力的看著月亮,卻怎麼也看不到,突然阿倫的打來了電話,電話中他氣喘噓噓的說:“喂,小雪嗎,嘿嘿,快出去看看月食吧,馬上就有月食了,你快下樓吧”。
一個電話就開啟了她的心扉,她換了件衣服就匆忙的下樓了,她在樓下尋找了半天也沒尋找到阿倫的影子,難道她真的沒來,小雪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