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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之後,我能自豪的對我的同事甚至我的孩子說道:“你們看,我在少年的時候就寫了一本書,寫了一本記錄我青春年華,表現了我那不屈的鬥志的書!雖然它沒有成為經典,但我至少已經有了一個美好的回憶,我知道,只有回憶才會成經典……”
我不後悔,因為我曾經為了自己的夢想奮鬥過!有過心酸,但我也有過欣喜;有過失落,但我同樣有過興奮。所以:我不累!為了夢想,就算要逆天而行又算得上什麼?!
有些讀者說我應該用第一人稱寫,我也覺得第三人稱還是好寫一些。但我不做改動有三個原因,其一:就像我在評論裡面說的,我一開始就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再修改有些不切實際。其二:我不想讓我這一本書就有了教大的改動,畢竟這是我的第一次,我想要的是原汁原味的初衷。其三:用第三人稱寫書是一種挑戰,我喜歡挑戰。並且第三人稱給能夠給讀者一種親切感。
我首卷是寫的修真,但是第二卷我會寫魔法,也算是個重新開始,希望那些喜歡修真的朋友能夠耐心的看下去,因為不管怎麼樣,本書的主線還是修真。
再次給各位讀者大人至上深深的歉意,希望大家能夠諒解我,我。
我寫這本書,是為了見證我年少成長的足跡。而我希望大家看這本書,是為了見證這本書成長的足跡……
青春釋放激情;激情帶來感動。希望我能用我寫作的激情感染大家,大家能再把這種激情投入到工作,學習中去。希望大家多多關注本書,本書,你們的就是我寫書最大的動力!
今天小弟就不更新章節了,發一章跟命運與汶川地震的詩,希望大家喜歡。
………【第二十八章 重新開始,無名小卒】………
我來到奧拉已經一年了,就在前一年,我在一處山溝被馬克一家看見。當時我遍體鱗傷,很難想像我還可以活下來。醒來之後我完全失去了記憶,連自己從前的名字都不記得了。
我身上有隻有一個東西,那就是胸前懸掛著的像十字架一樣的飾品。這件東西在這裡很少見,馬克王猜想我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
對了,還沒介紹。救我的是馬克…莫——奧拉的王族。他有個與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叫馬克…豐。
在這個世界上有5個國家,三個種族。奧拉與巴里兩個國家是人族,旺多是獸族,莫卡與莫斯是妖族。人獸兩族關係良好,可他們與妖族勢不兩立,妖族一直想吞併人族和獸族,但一直沒有成功。
在這個世界上盛行魔法與格鬥。學習魔法隨著實力的增強會從見習魔法師,到初級魔法師,中級魔法師,高階魔法師,到大魔法師,魔導師當然,還有傳說中的超魔導師,從古至今只有3個人達到這種境界。
當然,達到魔導師的人已經算是厲害的了。現在人族內只有5人達到這種境界,妖族有5人達到這種境界,獸族沒有,但獸族的人擅長格鬥。也就是說世上一共只有10位魔導師。
格鬥的等級比起魔法要少一點,。開始是武士,再是武鬥士,聖鬥士,龍鬥士,神鬥士,還有傳說中的幻鬥士。因為學習格鬥的人比學魔法的多,它的等級劃分又較少,所以神鬥士還是比較多的。人族有十名,獸族有二十名,妖族有二十名。同一等級的武鬥家實力有的也很懸殊。
魔法最好是遠距離攻擊,因為一般人使用魔攻要念咒(如果自身魔力達到一定的程度,與魔法元素溝通就沒有障礙,可以不再念咒。而這個界限就是魔導師。也就是說到了魔導師的實力,就可以無需唸咒。如果一個人的實力在大魔法師與魔導師之間,那他就可以減半吟唱咒語。)
武鬥家善於近戰肉搏,最初的魔法師是打不過武鬥家的。可是隨著實力的增長,一般來說到了高階魔法師以上,就能比同等的鬥士厲害。
馬克一家人待我很好,我也把他們當作親人看待。馬克…豐在皇家魔法學院魔法系學習。魔法系與格鬥系各有五個年級。馬克在三年級,主修火系魔法,次修風系魔法。他是王室子嗣,很聰明,是三年級魔法系的第一名,全校第四。
應他的邀請,我也來到了皇家魔法學院學習魔法。他想讓我和他上同一個年級,但我拒絕了。因為我什麼也不懂,必須從頭開始學。
我選擇上了一年級,主修光明系,而次修的我實在無法決定,於是我決定抽籤決定。最後我竟然抽到了黑暗系。
光系學員本來就不多,一個年級不出20人,因為光系魔法有些花哨,不實用。只有到了高階別的魔法師才能出人頭地,傳說中的超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