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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回家之後,蔡聰關於後嗣的話,也在林淡的告知下,被胡澈知道。
不過林淡的傷感,多半隻是演戲。然而他們兩個人既然在一起,這方面的事情總還是要考慮的。
兩個人如今也算是分門立戶,雖然可以從各自的家族中過繼子嗣,但是這過繼來的孩子也是個問題。
他們兩個人的名字倒是上了各自的族譜,然而過繼來的孩子,究竟算是胡家的還是林家的,一人過繼一個,將來沒有血親的孩子要如何分家之類的,這都是得先考慮在前面的事情。
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他們真正地分宗。不過分宗分族之類的,這個事情就鬧大了,他們現在也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撇開家族的扶持。數典忘祖,那是要被人從背後戳脊梁骨的。
胡澈想了想,也沒有想出什麼好辦法來,拍了拍兔頭:“順其自然吧。”反正他們一時半會兒的在北涼也回不去,哪怕是過繼孩子,也未必要從宗族中過繼。照他的想法,還不如收養個沒什麼血緣關係的,將來要是發生什麼事情也好辦。
暖手捂被拍到耳朵,有些不爽,抬起爪子去拍胡澈,然後一撒腿,從炕上跳下去,跑兔窩裡睡覺了。
它現在也是有老婆的兔子了,才不跟別人一起睡!
在一片繁忙中,衙門率先結束了秋收。
衙門圈了個小牧場,專門讓牢裡的犯人耕作,順便還準備等秋收完了之後,把牢房搬去牧場。
幾個官員們從來沒想過犯人們除了能夠養活自己外,還能夠有點富餘的出產。
小牧場圈的時間到底有點晚,每天往來押送犯人耕作也不方便。是以,牧場種植的蕎麥的數量只有一點點,滿打滿算下來,收成也不夠犯人們自己吃的。
當然,養的牛羊什麼的要例外。只是牛是用來耕地的,就算有殺了吃的肉牛,也輪不到犯人來吃。羊嘛,他們大概能盼一盼羊骨湯什麼的。只不過衙門窮,羊也沒有養多少。雞倒是養得有點多,下的雞蛋能孵的全都孵了,不能孵的全都賣了。
北涼縣城內的雞蛋一直都是硬通貨,十分地好賣。
倒是牧場內一直沒養兔子,就連早前養過的幾隻,後來也拿去別處養了。沒別的,真要是把牢房建在牧場內,那留著會打洞的兔子,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小牧場內的蕎麥畝產量不算高也不算低,平均下來一畝地大概勉強六十斤,留了種糧之後,剩下的蕎麥米全都仔細儲存好,柴草留著得當柴火用,軋下來的蕎麥殼……
“蕎麥殼留著幹嘛?”還裝在麻袋裡,這不是浪費袋子麼?
囚犯一臉無語地看著新上任的獄卒,沉默了一會兒才回答:“小人不知,上面吩咐的。”
新獄卒是個流刑犯,本來以為這輩子已經完了,沒想到在北涼這種地方,竟然也能找到差使。賤籍什麼的對他這種人來說又有什麼所謂?總好過沒飯吃。獄卒的薪俸是不高,可是這地方挺好,又是教武藝,又是教認字,雖說學的只是基礎吧,可是別的地方哪裡有這等好事?他學會了,還能回去教家裡人呢。
獄卒心裡面盤算著,等他學好了武藝,就找找關係,能不能到衙門裡當個小捕快,或者是去兵營裡當個軍漢?打仗什麼的不是不害怕,只是真要打起來,他們也跑不了,還不如當個軍漢,說不準殺上幾個蠻子,將來也能給子孫後代謀個出身呢?
他一邊想著,一邊順手扛了一袋子蕎麥殼,袋子塞得滿滿的卻輕飄飄的,拿著放去了倉房。
老獄卒拿著一把柴草,坐在倉房門口曬著太陽編草鞋,看到他過來,問:“什麼東西啊?”
“蕎麥殼。”
“哦。蕎麥殼啊,別放進去,放那兒。看到沒?就門口那一堆。”老獄卒伸手指了指,“一會兒有人拉去下塘村。”
“這蕎麥殼要來幹嘛啊?”
“縣令夫人吩咐的,一準有用。你問那麼多幹什麼?”老獄卒白了他一眼,“幹活去,別躲懶!”
縣令夫人要蕎麥殼來,填枕頭用的。
蔡聰帶著商隊回程的時候,特意往北涼再跑了一趟,拉了幾大車的蕎麥枕頭。
作為商人之子,蔡聰心情複雜。他怎麼會以為林蛋蛋這個連蛋殼都閃著金錠子的傢伙,會種蕎麥只為了蕎麥米呢?只是這一次他時間緊,不好多停留,只是休整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就直接打道回京了。
天氣至多再一個半月就要轉涼,林蛋蛋已經披上了輕裘,晚上的炕已經燒了起來,每天帶著蔡大頭一起窩在炕頭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