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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書和日記。情書不是一個人寫的,但都是滿紙的情話綿綿。日記裡,於海是在初二第二學期開始,就和方小蘭成了一對兒的。契機是於海幫方小蘭修好了腳踏車鏈子,方小蘭原本不想理他的,可卻聽到於海是家裡最大的孩子,卻一直被弟弟妹妹欺負,什麼家務活都乾的話。。。。。。
大概方小蘭是覺得同命相憐,就主動和於海搭話了。一來二去的,就喜歡上他了。可又覺得於海又醜又窮的,配不上自己,說出去怕被人笑話,就用早戀會被家裡退學的理由,和於海開始了地下情。表面上和校草曖昧的時候,就和於海說,是找個擋箭牌當掩護。
這些事,方小蘭都用中英文交雜的方式,寫在了日記裡。宋二笙這麼英語不錯的人,都愣是看了半天才看懂。。。。。。。想想這麼中二的事,方小蘭這個連找擋箭牌當掩護的話都說得出來的孩子,做著肯定也是毫無壓力的。沒準還覺得自己聰明機智呢。。。。。。。更中二的是,於海這純潔的綠帽子戴的,也是夠純潔的。。。。。。。。你怎麼就信了呢?
原本這件事,宋二笙本著看過就算了的態度,完全沒在意。可早在她預知到自己回來找方小蘭要東西的時候,就想到了。以方小蘭彆扭的腦筋,肯定不會把東西放在自己身上。她喜歡時時刻刻保持並展現自己溫柔無暇的一面。所以,胡海這個地下男朋友,就是她轉移東西的最好物件。
宋二笙在一進班的時候,就先看了於海一眼。全班最高的男生,坐著都是最高的,很好找。而她也看到了於海對上自己眼神那一刻的好奇和親切感。會有自來熟的親切感的,除了和方小蘭談戀愛,自認自己是未來姐夫的於海,也沒有別人了。
鎖定了他之後,宋二笙和方小蘭說話的時候,也在暗自注意他的神色。在他眼帶驚愕緊張起來的時候,宋二笙就十分肯定,自己的猜測又對了——東西就在他那裡。所以她在於海再一次忍不住要抱著書包跑出去的時候,就伸手點住了他。要是讓他跑出去了,就費事了啊~~~況且,她進來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