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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節你們覺得眼熟吧,電影電視裡常演,所以我身上發生這樣的事,你們肯定不會覺得奇怪。我們幹警察的,註定這輩子勞碌命。
我要去的地方是暗號酒吧。
獅王是酒吧的酒保,人如其名,一頭金黃色的捲毛罩在腦袋上,遠遠瞅著真跟頭獅子似的。我來暗號酒吧三次,都一無所獲,後來我就琢磨從哪裡開啟缺口。暗號酒吧裡面,看著跟別的酒吧沒什麼不同,白天時生意不是太好,到了晚上,就差不多人滿為患了。來這裡消費的什麼人都有,個個外表看去儀表堂堂,除了一對對情侶或者嫖客野雞,我瞅誰都像同性戀者,但對誰都不敢確定。與陌生人搭訕那是影視劇裡編出來騙人的把戲,在這裡,每個人的警惕性都很高,除非對方也沒抱好心思,否則你往誰跟前湊,誰都有可能唾你一臉唾沫。
我是暗號酒吧裡不多的幾個孤獨者,其它幾個獨坐酒吧一隅的人看上去都那麼與眾不同,我想,我一個人坐在吧檯前抱著杯廉價啤酒喝的樣子一定也很酷。但我是來查案的,就算擺酷也不該選擇這樣的地方。傳說這裡是海城同性戀者出沒最多的地方,我身處其中,卻沒辦法揪出一個來。
我總不能逮誰都問你是不是同性戀吧。
後來,我注意到了吧檯後面的獅王。獅王是調酒師,二十五六歲的大小夥子,耳朵上戴兩隻金屬耳環。戴耳環也不老實戴,兩隻全戴左耳朵上。我跟他搭上話後,他說他姓左,所以耳環才戴左耳朵上。瞧瞧這理由,現在的年輕人,你不能用常規的邏輯去看待他。
我挑中了獅王,因為他在這裡工作,肯定熟悉酒吧裡的常客,如果這裡真有同性戀者,他不會不知道。但怎樣把這小子拿下也是個問題,在酒吧裡混的,都不是凡人,他們就像蛇,你不拿住他們七寸,他們不會跟你說實話。
我最後一次在酒吧裡呆到很晚,直到酒吧打烊。然後,我跟蹤了獅王。
很小的時候我就聽說過“欲親母畜,先近其犢”的說法,沒想到我會把這一招用在尋找同性戀者這件事上。
我的運氣不錯,只一次,我便抓住了獅王的把柄。
原來這傢伙是個小偷,那天半道上經過一座公廁,他進去完事出來,便鑽到公廁邊上的一片小樹林裡。又過了一會兒,一個騎車下夜班的小青年把車停在公廁邊,車也不鎖便往公廁裡鑽,看樣子憋得夠嗆。這時候,獅王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從小樹林裡鑽出來,跑到公廁邊,毫不客氣地騎上小青年的腳踏車,揚長而去。
這傢伙騎車的速度很快,我開車追了他將近十分鐘,才在一條小街上追上他。我的車身蹭了他一下,他連人帶車都摔倒在路邊。起來後,這小子嘴裡罵罵咧咧地說髒話,我下車扭住他的胳膊,把他整個人都按倒在我的車前蓋上。
我給了獅王兩條路,要麼送他去派出所,要麼向我提供情報。這小子很識事務,根本沒有多想,便選擇了後者。這樣,他就成了我在暗號酒吧的眼線。
我取出最近死在估衣巷那死者的照片,獅王一眼就認出他是酒吧的常客。
“這不駱老闆嗎,有錢人也犯事?我說他怎麼好長時間沒到酒吧來呢,你們現在已經通輯他了吧。”獅王說。
死者叫駱春生,生前是一家酒店的老闆,做生意這麼多年,賺了不少錢。他是個性格內向的人,除了每天在酒店裡打理,很少外出應酬,也基本上沒什麼嗜好。死者的妻子向我們反映,他惟一的喜好就是隔上幾天就出去泡一次吧,至於去哪家酒吧,她卻說不上來。由此我判斷駱春生與妻子的感情應該不會太好,如果她能對丈夫多關心一點,這樣簡單的問題她不會不知道。後來透過調查,發現駱春元的妻子才是酒店真正的老闆,駱春元實際上只是替她在打工。駱春元的妻子頗有些來頭,父親是市府要員,幾個哥哥也都身居高位,她自己,也在一家清閒且油水頗多的機關單位掛職。開酒店需要關係,這些都由她出面應酬,駱春元只負責酒店日常管理工作。
我們跟駱春元的妻子問起她與駱春元的生活情況,她坦言與駱春元分床而睡已有多年。我們問及原委,她先是說各人工作都忙,接著便坦言駱春元的生理上出現了點問題,雖經多方治療,但這些年,均無效果。
按照偵破學的路數,我們對駱春元的妻子進行了調查,她很快就被排除了嫌疑。案發當天,她在自家的酒店裡招待工商稅務的一幫領導,然後開車送幾位局長回家,與最後一位局長分開已經是零晨一點。她根本不具備作案時間。
駱春元的妻子對我們的調查非常配合,態度也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