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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噢,好的。那能請問一下,你為什麼在那個時間出門呢?”
丹佛公爵(猶豫了一下):“我睡得不好,起來出去走走。”
法官:“早上三點嗎?”
丹佛公爵:“是的。”忽然停了下來,“你知道,我妻子不在。”(法庭後面有鬨笑聲和竊竊私語聲)
法官:“請大家安靜,安靜。你的意思是,十月的晚上,在這個時候冒著傾盆大雨在花園中散步?”
丹佛公爵:“是的,只是走走。”(眾人鬨笑)
法官:“你是什麼時候離開臥室的?”
丹佛公爵:“噢——噢——我想大概是在兩點半的時候吧。”
法官:“你走哪條路出去的?”
丹佛公爵:“從花房門出去的。”
法官:“你出去的時候那兒還沒有屍體,是嗎?”
丹佛公爵:“噢,沒有。”
法官:“或者你沒有看到?”
丹佛公爵:“噢,老天,是的!我肯定是從上面邁過去了。”
法官:“你具體都去了什麼地方?”
丹佛公爵(含含糊糊):“就是四處走走。”
法官:“你沒有聽到槍聲?”
丹佛公爵:“沒有。”
法官:“你到了離花房門口和灌木叢很遠的地方?”
丹佛公爵:“呃——我走得有點兒遠,或許因此沒有聽到槍聲。但是槍聲肯定是有的。”
法官:“有四分之一英里那麼遠嗎?”
丹佛公爵:“我想我——噢,是的,完全有那麼遠。”
法官:“比四分之一英里還要遠嗎?”
丹佛公爵:“或許吧。天氣很冷,所以我走得很快。”
法官:“朝著哪個方向走的?”
丹佛公爵(顯而易見在猶豫):“繞到了房子的後面。朝著草地保齡球場的方向。”
法官:“草地保齡球場?”
丹佛公爵(顯得很堅定):“是的。”
法官:“但是如果你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距離,那麼你肯定已經走過了草地吧?”
丹佛公爵:“我——噢,是的——我想是這樣的。是的,快要靠近沼地了。”
法官:“你能把弗裡伯恩寫的那封信拿出來給我們看一下嗎?”
丹佛公爵:“噢,當然,如果我能找得到它的話。我想我把它放在我的口袋裡了,但是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找不到了。
法官:“你把它撕毀了嗎?”
丹佛公爵:“不——我明明記得放在——噢,”——這時證人明顯處於混亂狀態,而且滿臉通紅——“我想起來了,我確實把它毀掉了。”
法官:“真是不幸。怎麼會那樣?”
丹佛公爵:“之前我是忘了,現在我記起來了。我覺得毀掉它可能會更好。”
法官:“或許你還保留著那個信封吧?”
證人搖了搖頭。
法官:“也就是說,你現在無法向陪審團證明你收到過這封信,是嗎?” txt小說上傳分享
“他是蓄謀已久的”(6)
丹佛公爵:“是的,除非弗萊明記得。”
法官:“啊,是的!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問一下。謝謝,先生。現在請傳瑪麗?溫西女士。”
這位貴族小姐,是死者的未婚妻,至少在十月十四日這個悲慘的日子到來之前是的。她的出現引起了一片同情的咕噥聲。她看上去纖弱無力,原來呈玫瑰色的雙頰現在看起來蒼白如灰。她沉浸在悲傷之中,全身上下都穿著黑色的衣服,聲音低悶,有時甚至聽不清。
表達了自己的同情之後,法官問道:“你與死者訂婚多長時間了?”
證人:“大約八個月。”
法官:“你是在哪裡第一次遇到他的?”
證人:“在倫敦我嫂子家裡。”
法官:“什麼時候?”
證人:“我想是去年六月份吧。”
法官:“你十分滿意你們的婚事,是嗎?”
證人:“是的,十分滿意。”
法官:“你肯定非常瞭解卡斯卡特上尉了,那麼他告訴過你他以前的生活嗎?”
證人:“說得不多。我們沒有過多地挖掘對方的私事,我們倆在一起談論得比較多的話題是我們共同的興趣。”
法官:“你們在這方面有很多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