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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在椅子上看。
有一天,我好奇地問:
“你看得懂嗎?書那麼厚,你不覺得累嗎?”
“當然看得懂。”她頭也不抬地回答。
我湊過去,發現那書寫得很深,便指著其中一個冷僻的字問她:“是什麼字?”
“不知道!”
“不知道?”我驚訝地說,“不知道你怎麼看?”
小丫頭居然理直氣壯:“猜呀!多看幾次就懂了。”
課本可以是故事書
每次見她抱著“磚頭書”看得津津有味,我便想起自己當年讀英文的窘況。
初中,我拿起英文就頭痛;高中,我的英文是補考過關;大學,我的英文重修;到美國上研究所,最苦的就是K書,即使後來用英語教課,我也從來沒喜歡過英文。可是,我的小女兒,學英文不過四年,為什麼已經能樂此不疲呢?
有一天,我看到她的英文課本放在桌上,便過去翻了翻。這下子,我懂了,原來她的英文課本寫得非常生動,就像一本故事書。
“看!人家美國教育做得多好,課本編得多生動,怪不得孩子喜歡讀。”我心想。
仇人變愛人
隔了不久,我回到臺北,因為書愈來愈多,不得不重新篩選,把不重要的拋棄。
我坐在舊書堆裡一本本地翻,看到一本封面上畫得亂七八糟的書,開啟,原來是害我重修的大一英文課本。
“恨死這本書了,”我咬著牙,“害我差點沒能畢業。”
翻開第一頁,是哈佛大學校長對新生的演講詞。讀了讀,使我憶起兒子進哈佛那年,我和太太陪他去新生訓練的情景。
這講詞寫得還真有意思。我繼續翻,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說《午餐》,寫一個女人多麼愛吃,又專挑貴的吃,差點讓男朋友走不出餐廳,後來她終於變成一個大肥婆。
讀到這兒,我大笑了起來。因為自己的寫作風格,居然跟毛姆有點像,搞不好當年是受到他的影響。
我一頁頁翻下去,明明好像走過以前坎坷的石子路,卻發覺二十多年不見,那石子路已經變成了平坦寬敞的柏油大道。
艱苦的跋涉不見了,代之的是四周美麗的風景。
我突然發現,其實國內的課本編得也很生動、很好看。如果我今天在書店裡見到,只怕還會買回家呢!多好啊!一本小小的書,收集了這麼多深淺適中的名家精品。
昔日的仇人,竟然變得這麼親切可愛了。
讀書真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