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餛飩,一家人齊圍坐在客廳的餐桌上共聚一堂,說說笑笑。雖然只是隨便吃了一點,但這一頓飯也溫馨而完滿。父母說說他們這幾年的趣事,特別是父親,總是眉開眼笑的看著她,不住的點頭。她這才知道,原來,她真的錯過了這三年的歲月,是怎麼補也補不回來了。
下午,父親依然去小區健身中心室做做電療,做做復健。媽媽說林鑫許久沒有吃過她燒的菜了,堅持晚上弄一頓豐盛的晚餐讓林鑫解解饞,所以整個下午一會去菜場買菜,一會去超市買調料,張羅得熱火朝天。至於林鑫,久違了自己的小密室許多年,她也忙得不亦樂乎,一會拿出自己以前的衣服在身上比了又比,看看胖了還是瘦了,一會翻出書架裡一本又一本的書,看看哪些是未讀完的,一會又翻出櫥櫃裡的一大堆信件卡片,都是讀書的時候同學寫給她的情信與逢年過節的道賀卡,一一回味。直到她累了,才靜靜地躺在她的小空間裡望向天花板,不免腦海裡浮現出層層往事……
我的眼淚我自己擦(三十八)
高中的學習生活,過得很簡單,卻也很忙碌。
一進高中的確有很多的不習慣。路太遠,班級裡的區域劃分很嚴重,住市區的看不起住郊區的,住郊區的看不起非本市的。林鑫住在市區,離市中心也不遠,但根據區域的文化而言,並非是所謂的優質區域,相對比起優質區域的學生優勢略遜了一些。
漸漸地她感覺到了不適,在這樣一個完全陌生的班級,她偶爾會有淡淡的失落,如果不是這麼倔強,那麼她身邊會圍有許多好朋友的陪伴,一起上學放學。所以,有時放學早的時候,她會在曾經的學校附近晃悠,晃悠,然而總是失望的回家。
還好,並不多久,她熟識了兩位同一區的好朋友,潘娟與季曉。在他們班級,與她同一區的學生只有二名,正巧,都是女生,久而久之她們三位女生反而在班級裡成為了最先的好友。
林鑫、潘娟、季曉,他們三個總是一起上學,中午一起吃飯,自習課後再一起放學。路上的時間很長,在公交車上的時候,三個人總是擠在一起,兩個人坐前座,一個人坐後座,為了公平,每天都會換位,他們也總是有說不完的話,然而講得最多的不是功課,而是男生。
潘娟長得很漂亮,整個人散發出嬌嫩欲滴的氣息,惹人憐愛,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地彷彿會說話。然而反差很大的是身材,竟然凹凸有致,1米60的身高正正好好,有時嬌小可愛,有時成熟嫵媚,羨慕了一大群女生。她的脾氣很好,總是溫溫順順的,卻拿不定什麼主意,只要別人說好她一定沒意見,然而也因為這樣經常被班裡的男同學欺負,她被欺負的時候,林鑫與季曉也不幫忙,還附帶的揶揄幾句,其實像她這樣可愛女生,被欺負也就是因為有人想心憐她。林鑫就是喜歡她這種洋娃娃型的女生,因為跟這種漂亮女生做朋友,連帶自己也變得矜貴起來,還可以起到主導性的地位,真好。後來,潘娟被班裡一班男女生評選為班花,林鑫知道,這絕對當之無愧。
季曉相比潘娟反而反差很大,季曉屬於小家碧玉型的,端坐一邊的時候絕對可算是文氣十足,偶爾再朗訟上兩句詩句,還是有點小氣質的。然而當她評價某件事某個人的時候,態度完全改變,簡直是尖酸刻薄的,她分析的透徹,然而卻太真實,有時會傷到林鑫與潘娟。不過也算是美女一個,只是比較麻煩的美女。
他們各自說著自己的故事。
潘娟也有一個兒時很要好的男生,只是他們不是同住在同一條弄堂,那個男生住在另一個弄堂,偶爾會來他們弄堂裡找她的鄰居,她的鄰居是另一個小小的男生,他們三人經常玩在一起,久而久之她與他有了小小的曖昧,只是這段小小的曖昧持續了沒多久,那個男生因為轉校就沒有再來過他們的弄堂了。不過在這件事情上她很堅持,她說她會等他,她相信只要弄堂還在,他一定會再回來。
季曉也喜歡過以前班級裡的一個男生,說是喜歡不如說是暗戀,因為那個男生足夠優秀,優秀到是班級裡所有的女生明戀或暗戀的物件,林鑫想到了仇煜,這是與仇煜一樣的男生吧,如果不是因為足夠優秀,她又怎麼會考到這麼遠的學校,在陌生的環境裡很艱難地適應著。季曉與那個男生起先也是很好的朋友,然而因為季曉另一個很好的女朋友破壞了她與那個男生的友情,她的女朋友在那個男生面前數落季曉的種種不是,還當著全班老師與同學的面前冤枉了她考試作斃,季曉形容這些的時候用到了“出賣”這兩個字,林鑫覺得著實有點重,然而因為這件事情季曉不敢再信任友情。直到後來,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