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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帳中另外兩人立刻歡欣起來,招呼方雲棠吃茶吃點心,一臉和樂融融。
頓時談買賣也變成了走親戚。
站在軍帳外,過了好半天,好半天,郭文鶯才緩醒過來。她狠狠拽了幾下頭髮,趕走那惱人的蜘蛛。
方雲棠,方大官,她終於想起這人是誰了。
她似乎有個未婚夫就叫這個名字的。誰他奶奶的告訴她,十幾年跑的連影都沒有的未婚夫,到這兒來幹什麼?
心裡糾結的要死,想起自己這門親事,更是久遠的讓人心傷。
早在她出生那年,這門親事就定下了。具體為啥也不是太清楚,當然不是所謂的指腹為婚,她和方雲棠差著好幾歲呢。據奶孃說,似乎是她的外祖父和方雲棠的父親關係很好,就定下了這門親,對於為何不是孫子而是兒子,估計是那位方大人年近四十才得了這個兒子,愛如珠寶,孫子雖然有,年歲多半不合適吧。
外祖父定的親,母親自然也同意的,後來稟了祖父,那會兒祖父尚在,對她極為疼愛,覺得方家也是望族,關係又好,便也應了。
於是,這位方家金尊玉貴的小兒子和她成了未婚夫妻,幼年時他們也曾見過面,方雲棠的大名她有些模糊了,唯一記得的是一個溫柔體貼,還會爬樹摘果的小男孩,好像乳名喚作“方大官”。但這麼多年過去了,祖父和外祖父相繼去世,孃親也先逝了,當年知道這事的人都死翹翹,這門親事能不能持續下去還真難說。
心裡說不出是什麼滋味,一半難受,一半又有些欣喜,難受的是自己過得好好的,平白多了未婚夫出來,不是添亂嗎?至於欣喜,大約是想著萬一哪一天離了軍營,想嫁出去的時候,好歹還有個墊背的吧。就算到時候賴上人家,好歹也是名正言順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