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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有個什麼親戚,在一家大戶人家裡做下人。
誰知她還有到京城,就遇到了幾個乞丐,搶了她的銀子不說,還把她關到一個破廟裡,正日整夜的供他們享樂,沒命似的瘋玩她,有時那幾個臭乞丐,幾個一起上,一起**她,簡直生不如死。
只要有一絲不對,他們就會打罵欺辱她,她能做的,只有拼命的討好他們。
有一天,她趁著他們不在,便偷偷的跑出來,這才發覺她已經到了京城。
她如同瘋婆子一樣,在京城亂晃悠,到處撿垃圾吃,睡馬路上,最後連垃圾都沒有的吃,差點就餓死到街頭,這個時候,她遇到了當初救她的那個恩人,給她提供了吃住。
有一天那個恩人找到了她,抱著一個孩子,她一看才發現是那賤人的孩子,她現在的一切,都是拜那賤人所賜,所以連帶她的兒子也一起恨上了。
最後還是她的恩人告訴她,那賤人竟然是威昌候府的世子夫人,這孩子也是威昌候府的嫡子,身份極其尊貴。
憑什麼那賤人過著人上人的日子,而她卻在這裡苟延殘喘?
所以她要報復,狠狠地報復,這孩子就是最好的報復,自古以來,都是母憑子貴,那麼她就毀了這孩子,看她還怎麼得意?
聽聞京城有吃孩子的傳聞,十分激動,她殺死這孩子多沒意思,要是讓人把這孩子抽其筋骨,吃的他的肉,喝他的血,這才過癮不是嗎?
那賤人如果知道她的孩子,被人給如此殘忍的給吃了,一定會奔潰的瘋掉吧!
她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一幕呢!
沒想到她一出去,就找到了一個人,他說他是買孩子的,還一口氣給了她五十兩銀子?
這麼好的事,她豈有不賣之理,所以她就痛快的把孩子賣給了那人。
回去後,看著恩人給的那五十兩銀子,還有賣孩子得到的那五十兩銀子,足足有一百兩銀子。
這可把她高興壞了,她決定拿著這筆錢會村裡,還了賬,也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