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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是剛才,現在是現在,當然不一樣。”薛文靜說。
“剛才的腳印還能看見嗎?”嚴志繼續問。
“看不見了。”薛文靜說。
嚴志點了點頭說,“那就對了,人不可能在原地不動,人要前進,就像剛才那些凌亂的腳印,走過去就看不見了。”
“可。。。。。。。。。”薛文靜想說話。
嚴志打斷了她說,“我知道,人不可能一直走,不可能一遇到凌亂的腳印就直接走過去,那需要時間,在那裡或許站很長時間,但這段時間過去,就會接著走下去。”
嚴志耐下心來繼續說:“你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嗎?一個人在沙漠裡迷了路,走了很久很久,終於在前面發現有一串腳印,於是就跟在那串腳印走,結果走到死也沒發現前面的人,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他就是前面的那個人,他一直在跟在自己的腳印後面走,一直在沙漠裡畫圈子,直到渴死。如果這時他能發現另一串跟自己方向不一樣的腳印,也許就能走出了沙漠。”
“但。。。。。。。。。。”薛文靜想插一句。
嚴志還是不讓她說,“在茫茫白雪,在無邊無際的沙漠,一個人是很難走下去的,即便你身子再堅強,準備再充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出點小差錯,凍傷亦或是中暑更或者是遇到野獸,自己是很難做到解救自己的,這時候你就需要他人的幫助。”
“可別人的腳印終是干預了自己。”薛文靜終於插上話說。
“你可以選擇讓他跟在你的腳印後面走,也可以讓他踩進你的腳印,更或者是你可以讓他遠離自己的腳印。你完全可以做到這些,你說是嗎?”嚴志說。
第 010 章 趕集
“我的初戀告訴你了,你是不是也該說一下你的?”薛文靜問。
“我沒談過。”嚴志回答。
“那你以前幹啥了,像你這麼優秀的人,怎麼可能沒談過啊?是不是光忙著學習了。”薛文靜顯然很不相信。
“我沒有過去,過去的事情我都忘記了。”嚴志面無表情的說,甚至比剛才薛文靜提及自己的愛情更漠然的多。
薛文靜似乎明白了一些什麼,沒有再說話。過一會兒,看到很多人都往一個方向走,就問:“他們都幹嘛去啊?”
嚴志想了想說,“今天是趕集的日子,他們都趕集去了。”
薛文靜高興的跳起來:“我們也去好不好?”沒等嚴志回答,就跳躍的往眾人的方向走去。
嚴志在苦笑了一聲,心想:所有女孩子都喜歡逛街買東西,這話確實不錯,女孩子一會兒哭一會兒笑,惹哭了再哄開心了就開始笑,這話看來也是真理。
集市是人們自發組織起來的,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固定的時間形成的一種集會。賣掉手裡有價值而自己不用的東西,買到自己需要的東西。
據歷史記載,很久以前就有這種集會,只是當時是交換商品,把手裡用不到的東西換成自己需要的東西。再後來才出現了貨幣,貨幣是來衡量商品價值的,好的商品價值高所換的貨幣也多,最初是用貝殼當作貨幣,再到後來的圓形方孔銅錢。隨著社會的發展,作為衡量商品的貨幣由於物體沉重,不好攜帶就出現了紙幣,最早出現的紙幣據悉是叫做交子。總之集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在北方叫做趕集,在南方則叫做趕墟。
這東西多少錢,那東西多少錢。嚴志還未走近,就聽到了薛文靜問這問那的聲音。
一會兒拿起一件布娃娃,一會兒又拿起一個泥偶,一會兒看看地上的盆景花,一會兒又比劃一下衣服。嚴志剛追到這兒,薛文靜已經跑到了那邊。
“哇,是棉花糖啊,我要吃,我要吃。”薛文靜像個小孩子似的想要。
嚴志則像個大人一樣一直點頭說,買,買,買。
薛文靜跟嚴志一手拿著一個棉花糖,薛文靜一會兒吃左手裡的棉花糖一口,一會兒又吃右手裡的一口。嚴志則有點尷尬的拿著,畢竟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吃過了,棉花糖是小孩子的最愛,讓大人在眾人面前吃始終有點不好意思。
薛文靜突然停下腳步,問:“我們晚飯吃什麼,買點菜回去吧。”
嚴志撓了撓頭說:“回去找個酒店吃唄,賣菜出租屋沒鍋沒法炒。”
“那就買個鍋。”薛文靜也不管嚴志同意不同意就開始買菜。嚴志只能在後面無奈著跟著。
“大娘,這蒜薹多少錢?韭菜多少錢?”
“大媽,南瓜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