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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收到多篇投稿了,雖然,大部分不堪大用,但創刊號,還是可以湊出幾百頁的內容。”馮志明對師傅上官小寶恭敬的說道。
馮志明可是港漫行業的老人,其中學二年級就輟學,中途當過電子廠的工人。後來,加入了上官小威的《喜報》,當時,上官小寶和上官小威還未分家。不過,隨著《喜報》經營不善後,上官小威創立《金漫畫》,馬榮成、謝志榮等人投奔,但不久後,《金漫畫》破產倒閉。
接下來,又是合夥搞《青報》,《青報》被收購後,老馮跟《青報》老闆不和,所以辭職。接下來,就是又是回到上官小寶旗下,其聖火出版社也是慘淡經營,旗下原本的漫畫報紙《連環圖日報》,成為拖累公司業績的主要原因。原本歷史上,上官小寶也撐不住,不得不帶著大隊人馬投奔比較穩定的玉郎國際。
事實上,以上的漫畫報刊和雜誌,失敗的絕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缺乏資金和長期的投資韌性。短期內沒有賺到利潤,就因為投資人不再提供資金,而無以為繼。
而失敗是成功之母,在做失敗了一堆的報紙和雜誌之後,馮志明倒是總結了無數經驗教訓――首先要有錢!
有錢就能耐心,更能堅持把平臺辦好。不至於,短短几個月內,就因為沒賺到錢而宣佈停刊!那麼短的時間,除非是幸運女神她老公,否則,怎麼可能那麼輕易的做出什麼成績?
上官小寶讓其把質量可以的部分挑出來,簡單的翻看了之後,笑道:“這些投稿,還不如林老闆定製的作品!”
“林老闆才華橫溢,隨便拿幾個漫畫出來,整個江湖都不是對手。”馮志明感慨說道,“如果老闆能夠想出幾百個點子,那麼,別說是稱霸香港漫畫界了,就是靠著老闆的創意,進攻日本漫畫市場,也未必沒可能!”
“別做夢了,老闆要這麼辛苦,還當什麼老闆?”上官小寶笑著說道。
當然了,論創意和點子,整個聖火出版社都服林棋!
所有人都相信,如果林棋真的願意以文章賺錢,那麼必然是金庸第二。甚至,有可能在文字賺錢方面,比金庸還厲害。
但是……大家都知道,整個香港的出版界捆在一起,利潤也未必能達到林棋的遊戲公司那般程度。所以,林棋的那些頭腦中想出的點子,多半優先用在遊戲方面,而不是用於出版市場。
接下來,聖火出版社不斷的按照投稿者的聯絡方式,逐一取得了聯絡。短篇投稿的稿費,隨著回信送寄過去。
但長篇漫畫的投稿,卻是由編輯登門拜訪。由編輯上門去確認,其是否真的有長期穩定連載的能力,才決定是否錄用。而一旦錄用,則要簽署長期的連載合約。
簡單說,雜誌對於長篇連載的漫畫家的約束性更強,給與的待遇也更好。畢竟,長篇漫畫才是目前漫畫行業,主要是利潤來源。挖掘優秀的連載漫畫家,這才是《港漫少年週刊》創刊的主要目的。
而一旦發現了人才,必須要用合同約束,避免其在平臺上剛剛積攢了名氣,卻被競爭對手挖走。
因為,漫畫雜誌的連載位置,實際上,也是一種廣告資源。長期連載,既是對漫畫作品進行包裝。積攢到穩定的人氣之後,無論是出版單行本,還是進行動漫、影視、遊戲等等版權的開發,都蘊含著極大的利益。
只有確保這些利益,是被雜誌平臺掌控,才會跟作者簽署獨家連載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