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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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就無法忍受四個月的寂寞嗎?難道一個正常的男人,就一定要傷害愛著他的那個女人嗎?!
我想吼他,想罵他,想打他,但最終只是掰開了他的手,說:“寧非白,我也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拉開房門,大步走了出去。
我不敢再停留,生怕自己會在他的面前落下眼淚。
都說眼淚是女人的武器,但這種武器只會對心疼她的那個男人有效。我不知道。寧非白是否心疼我。所以,寧願將眼淚吞進肚子裡。我,自己心疼自己!
大步走進電梯間,在電梯門關合的那個瞬間,我看見寧非白追了出來。
他用祈求的、惶恐的、不安的、痛苦的目光凝視著我,似乎想要說些什麼,想要挽留住我。
我真的很想恨他,很想讓他看見我痛苦的表情,很想讓他知道,他傷我至深!很想讓他後悔,讓他明白自己犯了一個多大的錯誤!但是,我眼前的那個男人,他是寧非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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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攥緊手指,用疼痛迫使自己變得冷靜。在電梯門關閉的那個瞬間,我對他說:“要幸福!”
是啊,要幸福。因為我不介意你的放縱,所以我們都可以繼續幸福。別有負擔,別有罪惡感,你就是寧非白,你要過最好的生活。你,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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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熱鬧的大姐,我第一感覺到什麼叫做寂寞。寂寞就是別人眼中的繁華世界,在你的眼中卻變成了落花。
寂寞是個複雜的東西。
在歌者的眼中,她變成了一曲憂鬱的小調。細細地鑽入你的心扉,勾動你最纖細的情感,觸控你痛苦的G點;在詩人的眼中,她變成了一個個寄滿相思的詞。倘若不能催你落淚,便只能將那靡麗燃燒成灰;在我的眼中,她卻變成了狗屁!很臭,燻得我想吐。
我昏昏沉沉地走著,十分想哭,卻找不到可以掉落的那顆眼淚。
媽地!人怎麼就這麼奇怪?不想哭的時候,要忍著眼淚;想哭的時候,卻偏偏流不出眼淚!
我漫無目的地溜達著,知道後半夜兩點鐘的時候,精疲力竭的我伸手叫停了一輛計程車,然後將導遊給我的行程表拿了出來,指著其中一家旅館,用力地點了點。
車子回到旅館後,我敲開了導遊的房門。
他一臉煞氣地看著我,我目無表情地瞪著他。
最後,他敗下陣來,幫我拿到了鑰匙,送我回到了房間。
我脫掉衣服,將自己泡在溫度很高的浴水裡,彷彿只有這樣,才能讓我感覺到一絲溫暖。
水涼了,放掉,再次注滿熱水。
水又涼了,再次放掉,仍舊注滿熱水。
當我第三次注入熱水的時候,我整個人鑽進了水裡,嚎啕大哭。
是的,我想嚎啕大哭,所以我要嚎啕大哭。
然而,我發不出聲音,只能任眼淚將淡水變鹹。
第三十章:風起(一)
巴黎之行,很快便結束了。
總結下來,無外乎兩個字——浪費。
是啊,浪費。出了一趟國,我卻一張照片沒拍,一件衣服沒買,一處風景沒看。整個巴黎之行,我用了百分之九十的時間來吃飯。至於吃得好壞,我壓根就沒嚐出味來。這次出國,既浪費了我的時間,又浪費了我的感情,還浪費了我的錢財。
眼見著就要登機了,我才恍然回神兒,衝進了一家店鋪,為丹青他們每人選購了一頂帽子作為禮物,也算是不虛此行。
回國後,我直接回了家。
丹青他們已經集體去巴厘島玩了,家裡除了我之外,一個人也沒有。
以前一個人住,也不覺得怎麼樣。現在再次一個人住,竟然十分不習慣,整顆心都變得空落落的。
獨自一個人,靜靜地坐在沙發上,直到夜幕降臨,我也沒挪動一下位置。
半夜時分,我聽見有人在開我家的房門,當即警覺起來。
我站起身,找到魏小侯爺的棒球棍,然後悄無聲息地走到客廳的入口處,躲在了牆的一側,屏住呼吸,舉起了棒球棍,準備在小賊進入客廳的那個瞬間,將他打得腦袋開花,滿地找牙!讓他知道太歲頭上動土的後果!然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當我發起攻擊,不但沒有打到小賊,反而被他一腳踹到了小腹上!
我的身體重重地跌落到茶几上,痛得我半天都沒爬起來。
那個小賊身形一晃,便跌至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