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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忍受其中一隻眼睛斜著看旁邊。於是我就走到鏡子前,盯著自己看了很久:“不會吧,怎麼還是原來的我!我是該尋死了……受夠了,受夠了。”但我不想死。我能下定最後的決心麼?我得去奶奶那裡拿鴉片,現在就去……哎,實在太難了……
從這篇日記看,尼娜矯正斜眼的手術並不成功。
1934年3月21日
那天還是沒毒死自己。為什麼沒呢?總之,我確實去了奶奶那裡,卻因為一些原因最終沒機會問奶奶要。實際上,我覺得就算真的拿到了,也不會喝下去。冥冥之中覺得自己去奶奶那兒只是出於一種可怕的責任感,只是想對自己有個交代而已。我是無論如何不會自殺的,還是很想要活下去。
但如果我打算就這麼死了,得先考慮下日記本的命運。它們會怎麼樣呢?自然,如果自殺後沒留一點兒遺言的話,所有的人都會衝向日記本,好像那是為自殺這一奇怪行為所能做出的唯一解釋。他們會開始讀我的日記,不是加以評判就是取笑。而我知道,我內心最細膩的感受,瞞著所有人的秘密,自己私下喜歡做的事,連同讓我深受折磨的苦楚,都會引發別人無數的嘲笑。
上帝啊,絕不能讓我的日記遭受爸爸的批評。就算我死了,也不樂意知道別人對我的中傷,他們將會罵我是個膚淺愚蠢的小女孩,一個多愁善感的造夢者,還會罵我是抑鬱症患者。也許他們說的都是對的,但沒人能理解我的痛苦,他們不會知道,我真的難受過,縱然只是為了不太重要的事情。或者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也都受過苦。再過10年或15年,姐姐們也許會用稍帶責備的遺憾口氣,向她們的子女們講訴自己的那個怪妹妹尼娜。
最近幾天裡,有時候真想把所有的心事都告訴別人,完全釋放自己,對著他們喊叫:“我想要享受生活!你們為什麼折磨我,強迫我去上學,教我所謂的禮節?我不需要那些!我要享受生活,想笑就笑,想唱就唱,只要能開心就好。我才15歲,一生中最好的年華。我想好好過活,教會我怎麼生活吧!”
但我不會告訴任何人這些——沒人會理解,只會笑話我。我甚至不要他們理解,但確實需要他們能認真對待我的想法,給予一定的尊重。就是最近,我告訴爸爸我很無聊時,他嘲笑我說:“我不喜歡老是叫嚷著‘我很無聊’,‘我很無聊’的人。”
“好吧,那我以後再也不對你說這樣的話了。”我生氣地回答。同樣的對話也發生在了我和媽媽之間。
1934年3月24日
我又變回了老樣子,再一次不願意說話,還有許多憧憬和夢幻……每每有別人從身邊經過我都會垂下眼睛,別人投來的目光都讓我痛苦,有時候甚至是無心的一瞥都會讓我難受。我試著逃離別人的關注,僂著背低著頭。一想到因為這雙眼睛我要受一輩子的苦時,心裡就覺得惶恐。它們已經毀掉了我一半的人生,很有可能也會毀掉剩下的另一半。攤上這雙倒黴的眼睛我還能幹什麼呢?能鑽研什麼呢?我還能做個音樂家……藝術家……或是作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