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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微微一笑,道:“說得不錯,繼續講吓去。”貪王道:“小子,死到臨頭你還猖狂!”
顏必克道:“第二天大家一起吃飯的時候,你出去了一下,過不了多久,你又進來了,大家以為是這樣。其實,第二次進來的不是你,而是她——”指向媚王,眾人“啊!”地一聲,顏必克大叫道:“沒錯!他先前假扮作媚王,也就是那個身上帶有紙蝴蝶被連姑娘趁不注意時拿走一張的‘媚王’,也就是那個假扮作送信人傳書她——真的媚王到城西土地廟中乾等,卻掩人耳目為‘嶺南四王’中的老四的‘媚王’,只是那時候她不知道真的媚王與貪王一直在爭當老三,她就這樣甘當老四。然後,你這個如假包換的媚王就通知其他‘三王’去追連姑娘,這也是你的陰謀之一,你的目的是為了趁機害她。
“這也難怪我當初錯把媚王當作殺人兇手蝶舞,發生那飯桌上劍拔弩張的一幕了。(向媚王看了一眼,臉現歉意)當媚王出現時,我隱隱覺得她與先前有些異樣;等到她與我爭辯的時候,我已有些懷疑;直到我帶她到下面的天井中,問她那些茶花的名字,她卻一無所知時,我已斷定,先前那個‘媚王’絕不是她,絕對不是!因為你這個‘媚王’(看向小二)在秋瑟被害的當天還在天井中向我和蕭殿下侃侃而淡茶花的品種,殺手雖然謹小慎微,但畢竟還有疏忽的時候,畢竟還有因虛榮心而失言的時候。
“我本來以為一切已經很清楚了,媚王就是蝶舞,她殺了秋瑟又殺了平天光,然而事情到這裡又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直到二件事情擺在我面前,我才漸漸有了頭緒,但我感到了更大的危機感,好像每個地方都潛伏著蝶舞一般。”
蝶舞的臉色已經變得十分難看了,他就像一隻被剖開肚腹的麻雀一般,五臟六腑暴露無遺,最後的防線也被擊潰,握住匣子的手開始顫抖,僵硬地露出一個笑容,道:“沒錯,說得很漂亮。說下去呀,是哪二件事?”
顏必克說:“第一件事,客棧老闆在廚房下面的地窯中發現了一具男屍,面目甚至連四肢也被損毀得難以辨認,沒人知道他是,沒人知道他為什麼會死,但我卻從死者的手掌中找到了一點線索。
“他的手掌滿是滑膩的油脂,我聞過細看過那些油,那不是死者體內排洩出來的膚油,而是廚房裡炒菜用的菜籽油。
“我當時還猜不出為什麼無名男屍手掌上會有菜籽油,直到第二件事情擺在我面前,也就是魚兄提醒我,平天光死的時候,用他慣使的判官筆在那兇手,也就是蝶舞身上刺出了一個傷口,因為筆鋒上留有他的血跡,那判官筆筆鋒被平天光在臨死前按下機關,流出一種慢性毒液,也就是說蝶舞的傷口已經感染上了這種毒,他必定要想方設法解毒,否則毒雖慢性,亦是性命攸關。
“當我們二人在‘百草堂’門口碰到你出來的時候,我還以為你是替受了驚嚇的老闆來抓藥的,但過不了多久,我便全明白了,你就是蝶舞。因為我和楊公子整天陪在連姑娘的左右,你無從下手,所以我感覺到你的毒針已經向連姑娘射去了。
“無名男屍的手上沾有油腥,這本是一個極為明顯的標誌,他就是店小二,只有整天在廚房進進出出,端慣了杯盤碗筷的人才會雙手沾上一層油脂……”
門口客棧老闆驚顫萬分的聲音道:“你……是你殺了小六子,你……到底是誰?”
顏必克右手往前一指,大聲道:“沒錯!就是他,蝶舞,在地窯中殺死了小六子,裝扮成店小二,因為這時候真的媚王已經出現了,他必須另外找個替身,把自己遮掩起來。
“我佩服你的易容術之高,本來,很少有人能易容瞞得過我的,但你做到了。可惜你還有二點做得不夠好,第一,你的身上帶有些微香味;第二,你端盤子時不夠熟練。”
顏必克冷冷盯著蝶舞,一個字一個字道:“你是個女人,我猜得沒錯吧。”
碟舞臉色蒼白,強自鎮定,“哼!”地一聲,撕下臉上一張薄薄溼溼的麵皮來,眾人“啊!”地齊發出一聲驚叫,面前的蝶舞竟是一個與連流嵐長得一模一樣的窈窕少女。
顏必克渾身亦是一顫,整件事情已經夠離奇了,沒想到到了這裡,又冒出了這樣出人意表的轉折來,道:“你是連姑娘的同胞妹妹連鏡月,為什麼你要害你姐姐,對她追殺不放?”
連鏡月的臉突然脹得豬血般赤紅,尖聲叫道:“我受不了她和我分享一切!而且,她的那一份總是比我多,我受不了!受不了!”
她雙目噴火地瞪著地下的連流嵐,似乎胸中積壓了火山般熾烈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