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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曲藝團的學員,當時的曲藝團曾經辦過兩期培訓班。第一次是1958年,當時的學員都是學習樂隊伴奏的,總共也不到20位學生,他們在1961年畢業,其中唱京韻大鼓的馬靜怡就是那個時期的學生。1960年,出現了很多以團帶班的情況,此時北京曲藝團招收了包括1961年插班的共七十多個學生,辦了一個培訓班,當時的學生有學習曲藝的,還有單絃、京韻等,並且舞臺美術也在其中,包括李金斗、李增瑞、王文友和我在內的共七個年齡比較小的人學習說相聲。
當時的老師是王長友,好的教員不一定是好的演員,相反亦然,但是,王長友老師既是好的演員,也是個好教員,他會的很多,人們都說他肚子寬敞,他不但教給我們藝術,也教給我們做人。很多和老師學習的人很難成事,因為和老師學得太像了,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但是我們沒有老師的樣子,這說明老師會教。過去是教會徒弟餓死師父,而我們當時的情況是,老師希望把自己知道的東西全部教給我們,在我們表現好的時候,老師會說:“行,小子,好好努力,以後會有大出息。”
當時,老師什麼都教,包括戲曲、歷史、音樂、美術等,並且當時還要下基層體驗生活。我們進團三四個月就開始跟著老師演出了,因為相聲重要的是實踐,觀眾的節奏能夠感染演員,所以,當時只要我們會一點兒,就把我們往臺上推,有時是老師帶學生,有時是學生自己上臺。本來我們應該是3年畢業,但是後來老師看,我們該學的還有很多,這樣就要求我們6年畢業,其中包括1年的實習時間。
從口傳心授到網路尋師
李菁(畢業於北京工業大學,現為德雲社成員,拜梁厚民為師)
以前學相聲都是找師父老師,口傳心授的方式,最近幾年才有了專門的學校。在以前,找老師要看機會,有很多喜歡相聲的人,因為沒有老師教,年齡很大了才開始學習。我是因為母親在車管所工作,師父去辦牌照偶然間認識的。當時,我是拜梁厚民為快板老師,但相聲還沒有拜過師父。拜師學藝要有個儀式,除了師父師母之外,要請很多行內的人來吃酒席,其中要有引師、保師和代師。引師是引見的老師,保師則是保證學生好好學習的老師,代師是指師父不在的時候,可以由代師教導。吃酒席的意思,也就是讓行內的人認同這個師徒關係。如今,選擇老師的方式變得多種多樣起來,可以在網上尋找自己喜歡的老師,也有的是透過訓練班和學校找老師。
目前相聲界比較多的還是口傳心授。老師給一些段子,或者自己選擇一些自己喜歡的段子,學生回家練習。等練習完了再說給老師聽,由老師挑毛病講解。以前像一些《報菜名》之類的段子,都沒有規律,只能是生硬地背誦,如果背得不好,還會捱打,是近幾年業內才注重總結規律,所以,現在的學生學起來比以前容易些。
學習相聲的最佳年齡應該是小時候,我是從7歲開始學的,因為小孩不知道什麼叫害怕。相聲只有在臺上練習,和觀眾見面才能出成果,只是單純的背誦不可能說得好,如果年齡大了再學,在臺上就可能有點畏懼的心理。
學生和老師學習期間都是由老師帶著演出,有的是老師帶著上臺,有的是讓學生自己上臺,老師在後面看著。具體達到什麼程度才能上臺演出,也不確定,好點的學生練習三四個月就有上臺表演的。而出師的時間也不一定,以前學生和師父學習是吃住在師父家,現在是自己回家練習,等儲備了一定數量的節目和段子後,就可以出師了,這個時間一般是“三年零一節”(節就是指節日,比如春節、五月節、中秋節等)。並且,還要給師父效力一年,這一年當中不拿任何酬勞,和師父學習的時候,師父也不收取學費,現在也是如此,但是現在沒有效力一年的說法了。其實一旦確立了師徒關係,就是所謂的師徒如父子,和一家人一樣。
“偷活”的“偷”字是一箇中性詞,是指去別的場子看相聲或者學習別的曲藝形式。我認為這都很正常,因為相聲不像其他的藝術形式,它無章可循,如果只是學習一個老師的,等學出來和這個老師一模一樣的,這個學生也就完了,相聲應該借鑑其他的曲藝形式。雖然相聲界講究師承關係,但是相聲界是一家人,各個師承間都可以交流,雖然我們拜師是一個人,但是會有很多老師來教我們。
相聲講究“學說逗唱”四門功課,其實,“逗”是不能學的,它是融合在節目之中的,要靠演員的表演,“逗”的能力的高低和天賦有關係,很多人也有透過後天的努力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