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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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一棵蔓藤,李文秀覺得自己很有必要報答一下宿主,於是決定給宿主弄點好吃的。
天越來越冷,野菜也變得越來越少,李文秀想著多弄一些儲備起來過冬,不知不覺走得越來越遠。
關於狼這種動物,最著名的大概莫過一本叫《狼圖騰》的書了,裡面講述了各種各樣的故事,文秀曾經捧著這本書連續看了三天四夜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狼是世界上最聰明的動物了,狼是人類的朋友!
口胡!前者是真的,後者絕對是假的,當一隻比你高比你大的肉食動物虎視眈眈將你當做盤中餐,流著哈喇子看著你的時候,你絕對不會以為它會是你的朋友,除非是相愛相殺!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起來,不願意做事物滴人民!
看著那隻前身後傾,身體躬起來,隨時會發出進攻的狼,李文秀快哭了。
有部講非洲土著的電影《上帝也瘋狂》裡面有演過土狼的特性,土狼只吃比自己看起來矮的,同為狼類,不知道草原上的大灰狼會不會也是這種特性啊,啊喂,喜洋洋,在哪裡啊,快來救駕啊!
李文秀抹了一把額頭上的冷汗,將手裡的籃子放下,慢慢蹲下,從靴子裡抽出防身用的匕首。
記憶中李文秀的父母也是有這種小型兵器,是一對金銀柄的小劍,非常鋒利,這把匕首,是馬家駿給自己的,說是他不在家的時候家裡若是來了人可做防身工具,李文秀來到這裡卻是一次也沒有用過。
望著狼那雙鋒利嗜血的眼睛,李文秀覺得腿有些哆嗦,握著匕首的掌心也不住出汗。
動物都有一種天性,孤狼似乎能感覺到李文秀並不如外表上那般羸弱,非常謹慎,圍著李文秀移動了一圈,彷彿在觀察李文秀哪個地方是她的盲點,李文秀緊緊地鎖住狼,眼睛都有些痠疼,想要流淚,她告訴自己不能流露膽怯,不能害怕,它只是一個畜生,只是一個低等生物。
孤狼率先發起進攻,它飛撲對著李文秀的喉嚨咬了過來,李文秀側身躲過,在地上打了個滾,然後左手撐住地面,右手反手握著匕首,狼見一擊不中,再次發起進攻,這一次她對準了李文秀的臉,鋒利的爪子張開,似乎要將李文秀整個人撕碎在掌下。
狼的速度特別快,就差一點,李文秀就中招了,狼狽的躲過,在地上結結實實滾了三圈,嘴裡是青草混著泥土味,“呸!”
她衝著草地吐了一口口水,nnd,大不了拼了,竟然害得老孃如此狼狽,老孃也不是吃素的!
李文秀身形並不如惡狼這麼高大結實,但是身材嬌小,練功之後動作敏捷,動作迅速,加上人類的思維遠不是狼這種動物可以比擬的,這一次李文秀左手撐起地面,重重地踹了口氣,左腳蹬地,接著力道向狼衝去。
“啊——”
狼躲閃不及,匕首狠狠地刺進它的右後腿。
這是一隻已經成年的狼,骨頭和肌肉都非常結實,惡劣的環境下,孤狼自有一套生存方式,李文秀本來以為受傷的孤狼會就此離開,沒有想到李文秀的舉動恰恰讓孤狼以為她在挑釁它,劇痛之下,狼發怒了!
血肉模糊之下,竟然反身張口對著李文秀的肩膀咬去,李文秀察覺時已慢一步,胳膊被狼狠狠咬傷一口,“嘶——”隨著布料的撕拉聲,濃郁的鮮血味撲鼻而來,胳膊一陣酥麻。
狼尖銳的牙齒下,李文秀桃紅色的袖子布料迎風招展,空氣裡瀰漫著血腥味,分不清是狼的還是李文秀的。
狼咬了李文秀的左手,左手已經沒有力氣拿匕首了,李文秀兩手握著匕首,一腳飛踢,由下至上鏟上狼,狼飛快地躲開,李文秀腳下動作太大,剷起了地上的碎草和泥土,擋住了狼的視線,狼要伸脖子嚎叫,李文秀一咬牙,閉著眼睛向狼滾去。
不成功便成仁!
她雙手握著匕首柄端,衝著身後狠狠一紮,狼鋒利的利齒咬在李文秀右肩膀處。
李文秀的匕首不鬆動,一個勁兒在狼身上亂攪,濃郁的血腥味讓她幾乎忍不住吐出來,漸漸地肩膀上的牙齒開始鬆動,慢慢地失去了力氣。
李文秀踉蹌地起身,肩膀上的狼重重地摔在地上,已經沒了呼吸。
別是胳膊廢了,李文秀右胳膊一點感覺都沒有,好像受傷的不是自己,只是胳膊兩處傷口不停的流血,血腥味很容易引來狼群,李文秀用匕首撕開衣服,將受傷的胳膊和肩膀簡單的包紮,踢了灰狼兩腳,確定是死透了,將狼的流血處也包上,走了幾步,拾起倒在地上的野菜籃子,將狼背起來抗在肩頭,一步一步